網民別再帶風向了公辦徵收是有徵收的規範和發放條件,補償金的發放,依照公務人員的規範,需要依照預算法造冊,如果不能公開或者查閱這就形成了政府的黑洞巧門,政治人物只要透過徵收就可以把政府的錢放到自己或私人口袋,然後用個資法躲避民意的監督房屋買賣都能實價登錄,政府徵收土地不能公佈? 狗屁不通,不敢公開就是裏面有鬼Paddy Y. wrote:我覺得整件事情超好笑...(恕刪)
你知道如果土地徵收補償金發放程序, 經過一段時間有些補償金沒有領取, 縣市政府會直接上網公布, 這時候怎麼不說"個資法"公布補償戶內容早就不是特列, 蔣議員看起來很傻, 但其實並不傻, 她都不是已經提到可以遮掉個人資料, 民意代表監督預算內容會有甚麼問題? 只看縣政府心裡有沒有鬼要不要提供而已
我想也是, 這三億元除了個資還牽扯到國家機密, 別說是公布, 連縣議員都不能查拆遷補償金真是一門好生意, 感覺要查起來還真難, 屏東養成的政治人物好像很愛這套, 之前二期疏洪道拆遷補償金也是黑幕重重2005 年新聞資料二重疏洪道拆遷補償作業,總配售土地將近6萬坪,市價200億配地案,遭民眾檢舉,疑似一戶多配,甚至沒拆遷也補償,一戶出現十幾戶名單請求補償,疑似人頭戶,懷疑黑幕重重,要求檢警深入調查。滿滿一疊資料和照片,是民眾舉發二重疏洪道拆遷配地疑點重重的證據。像三重後埔街這處廢棄倉庫,很難想像曾經住了14戶人家,補償金領了500多萬,房子沒拆,還可以分配到650坪土地,市價將近2億元。蘆洲光華自辦重劃委員會執行長蕭政鏞:「這個弊案,這個是人民的納稅錢,為什麼房子沒有拆,可以詐領補償費,現在又可以分配土地偽造配地名冊,又可以配地拿錢。」再來看看附近另一戶拆遷戶成了卡拉OK,同樣申報住了10戶人家,有沒有人頭戶,附近居民很低調。記者:「這間房子的拆遷戶在哪?」附近民眾:「我不知道,在這裡已經沒有人住。」至於三重頂崁街這家雜貨店也是申報9戶拆遷戶,同樣遭檢舉疑似有人頭戶。二重疏洪道拆遷戶:「他們戶籍都寄在我這邊,我怎麼會知道他們在哪。」記者:「所以都沒有住在這裡?」二重疏洪道拆遷戶:「對,信都會寄到我這裡。」記者:「所以其他拆遷戶都沒在這?」二重疏洪道拆遷戶:「對,住在其他地方。」民眾檢舉,這些地點領了補償費沒拆有問題,一戶變成十幾戶還接受安置配地也有問題,拿出經濟部公文,證明房屋沒拆就不該分配土地,已經告上法院,事涉200億土地配置,人民納稅錢,可不能亂花。min9821 wrote:看來這3億元是無法...(恕刪)
已領的是"個資",未領的就變成不是"個資"?政府機關錢怎麼花的,花到那裡去,議員要審閱監督還要被拿個資法來阻擾,說得過去嗎?最後會不會像之前二期疏洪道補償金一様一堆幽靈戸?Paddy Y. wrote:你這麼信誓旦旦的,怎...(恕刪)
Nelson5 wrote:已領的是'個資',...(恕刪) 台東那個叫“依法公告”!是“充公 ”前的流程為什麼你們覺得公務員的裁量權那麼大?“依法辦理”就咬定有鬼?難道在屏東上班的每一個公務員都是綠的?不然都是啞的?有弊案不會張揚?
min9821 wrote:真好笑,這種事情就...(恕刪) 中華民國在台灣 已經將近七十年了,全國辦理過的土地徵收豈只千件你只要能找出任何一件補償金有你要求的公告 再來笑吧!你真的幼稚到 不懂什麼叫做“依法辦理”嗎?(議員可以行文調閱,但是若敢任意公開,她肯定要再表演大哭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