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一女小綠綠 wrote:92共識本來就不是...(恕刪) 根據民主程序制定的兩岸關係條例第一條:國家統一前,為確保臺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特制定本條例。請你解釋一下「國家統一前」是什麼意思? 這是白紙黑字了吧!
utubetcl wrote:為何不用這一點去和老共據理力爭呢?...(恕刪) 現在是中國不願意跟蔡政府談,中國要談的前提就是,蔡政府先承認92共識。問題是這個共識只是沒有條文的想像,要怎麼承認?因為沒有條文不就變成各說各的,沒有依據,蔡英文已經說了好幾次,願意跟中國談,為什麼中國要堅持這個不存在的想像呢?兩岸的關係應該是要向前看不是向後看,蔡英文是位務實的台灣領導者,我相信中國如果能有誠意跟蔡英文談,會談中雙方應該可以簽訂真正讓兩岸達到共識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