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nepaul wrote: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纏訟6年多的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收賄案,最高法院先針對1580萬元來源不明財產的部分,判林益世2年徒刑確定;今早林益世將向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發監執行。
今早10點5分,林益世穿著白襯衫、黑褲,在妻子彭愛佳及諸多親友的陪同下,抵達北檢執行科報到;因陪同林益世前來的親友,與在場媒體爆發激烈推擠,險些發生衝突,就連北檢執行科的金屬探測門,都被擠歪。
至於林益世被控在立委及行政院秘書長任內,收受爐渣業者地勇公司陳啟祥6300萬元賄款、向陳啟祥索賄8300萬元未遂等涉貪污的部分,已發回高等法院更審中。
你先確定一下,林益世有犯貪污罪?
兩軍對峙今若何,戰聲恰似迅雷過,奉天城外三更雪,百萬精兵渡大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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