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到底是「超買」還是「走私」啊


Paradise2015 wrote:
所以到底是「超買」還是「走私」啊...(恕刪)

就是"超走私"囉
大大太有才了!推!
pje39535 wrote:
就是'超走私'囉...(恕刪)

pje39535 wrote:
就是'超走私'囉...(恕刪)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Irvine Orange wrote:
當然是先超買,再走..
蔡媓學法律的,只跟你講前半部,後面走私的部份就打算暗槓起來。

2020滅東廠貪黨。.(恕刪)
姑且不論菸不算違禁品 適不適用走私一詞


「走私」會有人刷信用卡結算順便留證據的嗎?

蔡只是沒用人民希望聽到的用詞

反而用了聽似合理化的名詞

來換成蔡講韓國瑜式的說法:


''我們在拼外交,走出去,國安局內部有人下毒藥想要毒死我們的外交,這不是我蔡英文一個人的危機,這絕對是中華民國的危機

我們絕對有最大的決心,誰犯罪就抓起來,我蔡英文願意簽切結書,如果涉入絕對關到最後一天不假釋
我們也不容許謠言對蔡英文的抹滅,這不是對我個人潑糞水,這是對中華民國尊嚴潑糞水

但我們更不容許國安局被滲透被特定政治人物利用來鬥爭蔡英文,這是國家的危機,蔡英文需要你們的支持,我們要保護中華民國,對不對?''


大概是這樣
大大漏掉了至少兩打的喔。
那個女的的讀稿機有蟲,每隔20個字就有冒出一個喔
bingerunner wrote:
姑且不論菸不算違禁...(恕刪)
bingerunner wrote:
姑且不論菸不算違禁品 適不適用走私一詞


「走私」會有人刷信用卡結算順便留證據的嗎?

蔡只是沒用人民希望聽到的用詞

反而用了聽似合理化的名詞
(恕刪)


這個回答的邏輯跟某美女醫師好像歐

7月初高雄大社發生女方男友殺死女方媽媽的殺母案

女兒跟男友用通訊體交談包含殺人計畫、行兇刀械購買、通報媽媽行蹤,這樣算不算留下證據

依 bingerunner 的回應邏輯

這件殺母案的死者女兒不可能參與殺母嘍,女兒共謀殺人還用通訊軟體留下證據,男友也不可能殺人歐,哪有殺人還留下一堆現場目擊者,所以死者一定是自殺的,對不對啊

走私香菸罪責一定比殺人輕,何況死者女兒是殺死直系親屬,罪則會再加重,殺人的都留下證據了,難道走私的就一定不會留證據

硬坳的太差了
所以選舉時,原本上限30元價值,到時給1000元價值,算……超給,而不是賄選了?

廠商給公務員謝禮,不小心收了幾百萬,算……超收,而不是收賄了?
bingerunner wrote:
「走私」會有人刷信用卡結算順便留證據的嗎?...(恕刪)

馬英九選總統前,特別費不用領據的部分直接匯入他的帳戶,包括好幾位綠營首長都是這樣做法,綠營是怎麼打擊馬英九的,如果你這個理論是對的,馬英九的特別費會傻到匯入自己的帳戶,留下“貪汙”的證據嗎?

馬英九時就不會往這方面想,到了蔡總統時,反到幫她想好了

後來法院也還馬清白了,但綠營還是對法院判決不以為然。

pje39535 wrote:
就是"超走私"囉


一整個藍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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