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chen8173 wrote:法律常識嚴重不足,去google...(恕刪) 哪裡不足,要不要說出來打小弟的臉?不知道香港法律對證據是很嚴格?犯人自訴 在香港是不能當證據的,你懂不懂?要證明陳嫌在香港已有預謀,不只自述,還要有事證,物證來佐證.不然能過陪審團那一關嗎?"法律常識嚴重不足" 請問 你google 了嗎?台灣黑心政府律師團為你吃什麼,你就吃什麼!現在網路很方便,查一下法條,多收集一些人的看法來分析,很快的不用花太多時!!
當然是為了私利集體說謊嘛,說什麼愛台灣,護主權都是放狗屁,愛新台幣,護主子權力罷了。一大堆傻綠民被賣了還死心塌地幫他們做奴才數鈔票。律師性格就是為了贏,很多人為了贏可以不擇手段,老是愛選擇律師治國是台灣人的莫大錯誤。
kuaners wrote:香港刑法是屬地主義,沒有陳同佳在台灣殺人的司法管轄權以蔡英文為首的律師團明明知道,為何一再說謊,說香港有司法管轄權,這是睜眼說瞎話嗎?唬弄英粉,讓無腦英粉投票給他,毫無人性,就為了贏得2020?) 只要騙到無腦蹶青2020英媓就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