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rew3688 wrote:買不起跟當盤子是兩件事,不然我賣你一顆糖果2000就好,看你是買不起還是不願被當盤子(恕刪) 你的糖果至少要跟LV一樣先賣出精品名氣吧!這樣,這樣就算一顆糖果賣2000元,生意一定還是很好...隨便就要把自己的低仿糖果當LV賣,這樣說不過去吧,人家攤商好歹賣了幾十年了....
漲翻天 wrote:消費者沒想清楚,就會(恕刪) 講那麼多,台北市政府去稽查後,攤商價位有降下來嗎?還不是賣1斤660元,買不起的貧窮台灣人,再怎樣靠腰跟狗吠火車,還不是慢走不送....大賣場跟超商歡迎你....可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