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V 裝潢隔間不是要用防火建材?防火建材到底有沒有用?

短期大樓唱歌的會不敢去
長期就忘了
以前庭園式的最安全
為了唱歌..失去生命.不值得
okbt wrote:
短期大樓唱歌的會不敢去
長期就忘了
以前庭園式的最安全
為了唱歌..失去生命.不值得



環境沒改善前, 我也不敢去

大家看看這次錢櫃為何死傷慘重

台北市建管處強調:甲種營業場所建材,必須使用耐燃三級以上之裝修材料,但裝設自動滅火設備,及排煙設備者,裝修材料不受限制

所以甲種營業場所建材內部的裝潢不見得都是耐燃材料

消防設備可以關掉, 防火耐燃建材可以省掉
規定訂得漂漂亮亮, 結果後門一大堆

十層樓安檢可以二十分鐘結束, 這次受害者應該能申請國賠了!!
oculata wrote:
環境沒改善前, 我也(恕刪)

國賠?

叫練台生賠命啦
個人覺得,濃煙比甚麼都可怕.......所以關門、關空調,防止濃煙
okbt wrote:


環境沒改善前, 我也不敢去

大家看看這次錢櫃為何死傷慘重


我家隔壁老舊大樓發生火警 (去年)

消防設備只有火災警報器...

一聽到聲響 大家馬上就逃跑了..

1樓的就直接叫消防隊

後來一下子就撲滅火災了
==============================
錢櫃還有多種消防設備

結果都不開
oculata wrote:
環境沒改善前, 我也(恕刪)

oculata wrote:
十層樓安檢可以二十分鐘結束, 這次受害者應該能申請國賠了!!

還是沒辦法申請國賠,業者還是要負最大責任
以消防檢查來說,消防局所做的只是抽查,完整的檢查還是得靠業者自行檢查,當然業者會委託專的消防檢查公司來做檢查


根據新聞報導 12日向消防局申請檢修申報,30日複查合格。
所以消防安檢是已經依照消防法的規定做檢查

再來所謂的十層樓安檢可以二十分鐘結束 是各局處的聯合稽查
節錄自PTT某段
聯合稽查是各縣市在公安會報(有些叫治安會報之類)底下指示各單位組成一個臨時聯合稽查小組,警政、消防、衛生、環保、建管、勞安等單位出門聯合稽查。作用是什麼,就是大陣仗到場所去踩點,宣示意味大於實質。
簡單說,整團人浩浩蕩蕩的出門聯合稽查,消防隊能一一仔細查察每個設備構件嗎?大家都等你就飽了啊!一次出去可是跑好幾間,怎麼可能讓某個單位拖到大家時間!仔細檢查是你們單位平常就應該安排的查察,而不是大拜拜時大家都在等你一個。

真的要全面的消防檢查,給你一天的時間都不夠用
就我在集合住宅及飯店消防檢查經驗,全面普查是工程師的責任,都要查個3-4天的,然後消防技師再來抽查一次,最後是消防局抽查,都要花上一天的時間,消防局的人力根本不夠去用
oculata wrote:
聽樓主這麼一講

突然聯想到.......


我們為何要容許"不防火"的建材的留在市面上??

聽你這麼一講

突然聯想到....

為何要容許2樓以上建築留在土地上

為了安全與人命

應該要全台只能蓋一樓平房
幕容晴 wrote:
聽你這麼一講

突然聯想到....

為何要容許2樓以上建築留在土地上

為了安全與人命

應該要全台只能蓋一樓平房



.........「女兒一家5口」搶救無效亡 ....2大3小皆在4樓尋獲,找到時已無生命跡象,身上有燒傷、燻黑的痕跡,趕緊送往高醫搶救;遺憾的是,一家5口送醫後,仍宣告身亡

警消指出,屋內裝潢都是易燃物.......



這類悲劇上演多少次了........

若政府在室內裝潢材料的耐火要求方面進行強制規範
又能拯救多少生命?

以這次錢櫃慘案來看, 對於營業場所
現行只要在裝設消防系統與耐火建材中二選一明顯是不足的


而對自家裝潢來說
在裝潢工資佔總經費至少六成的情況下
即使全部用成本高三倍的耐火建材
只要業者不亂開價
裝潢總價增加應在兩倍之內

對於一輩子沒幾次, 且攸關全家性命的自家裝潢來說
個人是樂於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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