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客4112 wrote:
另外如果 憲法複決案 受公投法管的話
那通過門檻勢必也得依照公投法的通過門檻
可是兩者的門檻並不相同



這是 公投案"成立"與否,不是指 投票時間
jojoarnima wrote:
憲法創制複決
這幾個字哪裡看起來像公投


原來 "憲法創制複決" 不是由公民來投票?

嚴格來說 公投 就是 公民 創制,複決 權

jojoarnima wrote:
要去看眼科了


該回去念書了....不要只看懂"字",而不知其"義"

對了 塔綠班 是玩法不守法....

公投綁大選 本來就是要 公民踴躍表達其想法

而投票技術問題 本來就是政府要想辦法解決

而不是操弄投票時間來影響投票率
祕雕
⭐⭐  玩文字遊戲,欺騙社會,罪大惡極[拇指向下]
無敵霹靂砲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Dwing wrote:
這是 公投案"成立"與否,不是指 投票時間


如果憲修複決公投是由公投法規範

那除非 公投法內有除外條款

否則所有的程序與結果判斷都必須符合公投法
jojoarnima wrote:
憲法創制複決


所以憲法創制複決是誰要來決定過或不過?
不就是台灣所有公民來投票決定的嗎?
難不成是機器人來投逆?
祕雕
看不出來跟公投有什麼不同的地方,都一樣的概念👌
對事不對人
對事不對人
對事不對人

憲法複決是對人嗎?

支持塔綠班,複決公投不綁大選

不讓長輩站太久



我綠共我驕傲
祕雕
[吃驚]✅✅
jojoarnima wrote:
我瞭解五毛不懂民主

但是連國字都看不懂就可憐了

憲法創制複決

這幾個字哪裡看起來像公投

要去看眼科了


你的國文老師是誰?
看不懂公投這兩個字?

道理講不過網友,就說人五毛。
那被打臉的你,是什麼毛?

公民投票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
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地方自治條例之複決。
二、地方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預算、租稅、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人生有時候就只是一杯咖啡的温度如何的問题。
argo12 wrote:
國民黨再嗆老柯:為何(恕刪)


當時公投的綁,跟現在修憲的綁,不一樣的,民進黨和塔綠班的邏輯囉!

沒雙標,就不像民進黨和塔綠班的邏輯了!

倘若這案子先送,才跟上次的四個案一起進行了所謂的修憲公投,無法自圓其說。

因此,上次的公投不綁大選 100% 要先進行,後來才提修憲的「 複決」 公投,不然,鐵定民眾會精神錯亂。

本質不一樣的投票,其實,實質的人民投票都是人民意志的展現,
弱之勝強,柔之勝剛,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bcmpxij wrote:
那被打臉的你,是什麼毛?



他當然是綠龜....毛
jojoarnima wrote:
我瞭解五毛不懂民主
但是連國字都看不懂就可憐了
憲法創制複決
這幾個字哪裡看起來像公投
要去看眼科了


塔綠班真的很喜歡糾結在文字上面玩文字遊戲
那請問到時人民怎麼行使複決權?
是舉手表決還是投票表決?
行使方式跟公投除了名稱不一樣以外有什麼不同?
祕雕
玩文字遊戲,欺騙社會,罪大惡極[拇指向下]
d8859513 wrote:
塔綠班真的很喜歡糾結(恕刪)綠班真的很喜歡糾結在文字上面玩文字遊戲
那請問到時人民怎麼行使複決權?
是舉手表決還是投票表決?
行使方式跟公投除了名稱不一樣以外有什麼不同?


不必再揪結這件事了,應該是支持才是最重要的。這件案子綁年底縣市首長的九合一大選,本就是設計的,沒有之前的四大公投,民進黨的立委也是這時侯推,用意就是衝高投票,邀功是民進黨的政績。
弱之勝強,柔之勝剛,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祕雕
原來如此[吃驚]⭐⭐  那就確定只能拒投了,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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