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rry-han wrote:王幸男把省主席謝東閔手炸斷,滅了台籍總統夢回台後當立法委員,動物流浪協會理事長 1976年10月,王幸男以國語辭典製作成郵包炸彈,將郵包寄給謝東閔(臺灣省政府主席)、李煥(革命實踐研究院主任)與黃杰(中華民國陸軍一級上將、總統府戰略顧問)。其中,寄給謝東閔的郵包在被拆封時爆炸,謝東閔遭炸斷一臂;而李煥當時也收到郵包,炸傷手指,並立即通知各黨政要員,黃杰乃逃過一劫。但因寄送炸彈郵包時,王幸男認為政府應該不至於聰明到去驗郵包上的指紋,所以寄送郵包時並未穿戴手套;事發之後,政府很快的就查到王幸男涉嫌重大,立刻將王幸男的家屬捕入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保安處開始偵訊,並準備以「販毒」或「匪諜案」查辦,以脅迫王幸男回台;故王幸男於1977年返台,入境後被捕。據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所述,王幸男被捕後向情治人員下跪哭求饒恕,隨後並喝滾水,假裝自殺、真求生,並全盤供出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的機密換取免死[1][2][3];王幸男則反駁此指控。[4] 隨後王幸男於1977年1月28日遭處無期徒刑,囚禁於綠島。1990年5月5日,王幸男獲得假釋。
larry-han wrote:這樣就嚇到?王幸男把省主席謝東閔手炸斷,滅了台籍總統夢回台後當立法委員,動物流浪協會理事長直接是人不如狗 喔!原來恐怖份子 王幸男,曾當過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喔!寄郵包想把別人炸死,不叫恐怖分子還能叫什麼?原來民進黨是由恐怖分子組成的政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