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ncern wrote:
在美國5年期間除了最後半年以外, 她都是以出差為由領資策會的全薪, 同時間卻在念博士班, 這種福利除了她以外, 別人有嗎? 明顯是主管包庇假藉合作的名義讓她出差美國, 可以領薪水完成學業, 最後為何只有申請在職進修半年, 因為依大部分公司的規定, 補助金額時間跟完成學業後要再任職的時間成正比, 如果她申請的是五年的時間, 就不可能只再任職半年.
很顯然, 這是個主管包庇部屬的案例, 用和美國辛辛那堤合作案包裝, 達到公費留學的目的, 最後半年再申請進修補助用來掩蓋真像, 一分真九分假....(恕刪)
你當員工自助旅遊?沒公司正式同意,會計部門
不會認可經費核銷,還有審計,出納部門層層管
控。資策會超過2千人不是幾人私人小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