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失敗 18歲公民權未下修

KiKiUnicorn wrote:
其實我本來要投同意票...(恕刪)


刪刪刪
看回覆還整天在下架民進黨
莫名其妙
去看看這公投誰提出?
只有民進黨一頭熱?
有沒有良心都是自己人在說的啦~~~
我投反對,說真的,18歲會關心政治的真的偏少數
大多都是家長投誰就跟著投
這個年紀在意的是同儕、課業或戀愛
天佑台灣
黃金手指 wrote:
伴隨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舉行的18歲公民修憲複決案,在長達4個多個多小時的票數清點下,截至8點20分,以同意票5,170,989票對比不同意票4,555,633票,依然無法邁過961萬9,697票修憲複決門檻,支持團體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宣布此次推動修憲失敗。
黃金手指 wrote:
伴隨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恕刪)

這要通過很難 要有2020年總統大選投票率才有機會
我投贊成,因為我覺得權利義務要對等,18歲可以考駕照,刑法上也算是成年人,沒理由不能投票。

至於成為被選舉人的年齡,憲法有另外規定:
『憲法第130條規定,被選舉權須年滿23歲;憲法第45條規定,總統、副總統候選人須年滿40歲;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4條另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須年滿30歲,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候選人須年滿26歲』
所以並不會出現18歲就當選的事情。

18歲公民權,國、民兩黨都贊成,至少檯面上沒看到哪個候選人反對的。今年三月在立院表決時,是全部109人都贊成,0人棄權也0人反對,並不是有些人說的只有民進黨在推廣。只不過大多數候選人還是聚焦在自己的選舉,推廣的力道並不夠,導致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有這個投票,以致於新聞報出有些投票所你不講就不會領到公投票,只能說因為推廣不足導致沒過關很可惜。
sonadora
這次公投主文不是有寫憲法第130條停止適用嗎?所以通過了就沒有那個130條了
danny7892
我不反對18歲有投票權,但是我反對18歲有參選權。沒看清楚公投內容就投票?
沒過完全不意外啊
總共972人投票,要過961萬人門檻
同意票數要接近99趴啦
沒過是意料中的事,但提出來公投我覺得很好,權利義務要對等
說年輕人還不懂事這沒錯,但懂事的年輕人也很多
滿20以上甚至七老八十的成年人也有很多什麼都不懂,只有吃的米跟鹽比別人多
年齡不是唯一的問題跟癥結點
毛長齊了嗎?思想成熟到能負社會責任了嗎?沒有啥都不用說,現在的教育不要再出大腸花這種咖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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