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浩克事件!!支持員警使用武力!

HS88 wrote:
不要跟我說 警察有值勤危險性
說這 ....
那就不要當警察 .....

麻煩找七萬個沒自我的聖人出來當警察
以社會興亡為己任 置個人死生於度外

對了
消防、調查、稽查...也需要這種人才
找50萬個聖人來當好了
mioka
結果發現那些嗆說要當聖人要依法行政的IP都在國外[XD]
jyhjen wrote:
已經被壓制上銬了, 這時抽出警棍打頭12下, 血流滿面,這惡警應直接撤職,以傷害罪法辦
頭部是人體要害, 打了肯定流血,昨日新聞畫面以黑白顯示, 並沒有提到如何流血, 原來是光天化日之下, 對已經上銬的人動私刑, 極其惡劣大膽
, 我想如果對方是黑道大哥, 警方絕對不敢這樣動手,會很禮遇的帶到派出所 ...(恕刪)


若新聞為真,所謂執法者這樣亂搞,不只傷害,87%可告殺人罪 趕快去找律師,這種在國外穩贏的
joizli wrote:
但僅只於法律授權的部份,未授權部份需要自己負責。


難道暴徒 有被法律授權可以襲警 ?

難怪 黑道份子 罪犯 不怕警察

因為 媒體 某些台灣人 在保護 聲援 罪犯

導致大量警員不敢執法, 如果我是警員 我會閃遠點
誰倒楣被歹徒打 那是他家的事

這樣起碼 不會被記過

我支持這位員警 台灣需要你
Ractopamine wrote:
打完後,立刻自願被上銬

然後被揍的警察立刻沒有情緒?

目前的法官聖人都這樣想
嫌犯被壓制/上銬的瞬間
警察就失去正當性

無法克制情緒係拎刀欸歹幾
等著停職記過調任
嗯,執法過當先記兩小過,後續再論功獎賞,英勇不畏危險徒手制服歹徒安百姓心,記一大功,不就皆大歡喜!
dc1132
整篇就最同意您 +1
支持員警在治伏過程中使用武力!注意是過程中,注意是過程中,注意是過程中 .................. 即便在過程中誤殺都情有可原,但不允許嫌犯被制服上銬後, 動私刑, 於法不容 ! 這位浩克該被法辦, 施暴員警也該被法辦, 不可混淆視聽, 以情害理, 台灣是民主國家, 警察過度暴力一定不容許再出頭, 就像警總戒嚴時期一樣。

警察有權動用警棍辣椒水電擊棒制伏歹徒,但無權帶回派出所後關起門來毆打,今天這位警察在光天化日之下對被上銬之人揮棍打到血流滿面, 這不是私刑什麼才是私刑 ? 是男人就脫警服單挑,這是一位沒有武德的警察。
mioka
對~你講的理論猜想都對,對的一蹋糊塗~~但是事實上他被打的時候還沒有上銬,好我們可以結案了,一面一堆說有上銬在打的都是....在強調一次他沒有先被上銬而被打,而是被打之後才停止掙扎,才能上銬,結案!
執法者這樣亂搞
應該汰除這種暴警
首先要看完整無碼才能定論
先幫警察補血
下次遇到瑪莎拉蒂
被拖下車打,警察怕公務執行暴力法
任由施暴者打到爽就別哭哭

你們政府怎麼沒配置電擊槍
一槍就算大象也要躺平
政府先負責再說
jyhjen wrote:
今天這位警察在光天化日之下對被上銬之人揮棍打到血流滿面, 這不是私刑什麼才是私刑 ? 是男人就脫警服單挑,這是一位沒有武德的警察。


今日警察打時歹徒根本沒有沒上銬

是歹徒打完警察後坐者暫時休息
警察偷襲背面休息歹徒10多下,後才上銬
https://www.flickr.com/photos/aquamojo/sets/
jyhjen wrote:
即便在過程中誤殺都情有可原


情有可原 ???
真的在過程中發生誤殺
到時候 你們這些人 就又是另一套說詞
說警方執法過當 怎麼說 都是你們的事

難怪罪犯越來越不怕警方
因為有人權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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