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找趙天麟小三來參選啊...幹嘛找一個那麼老的
warrenwang111 wrote: 註銷戶籍不等於放棄國籍....你跟前面那位網友一樣是在鬼打牆,我都已經講過了,回大陸註銷戶籍這個動作其實就是包含註銷國籍,只能做不能明講。我跟家兄都娶大陸的,我也在大陸當過台幹,大陸那邊很多情況比你還瞭解。
你註銷戶籍跟你有沒有中國國籍是兩回事....
你要如何查驗我是否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
註銷戶籍...只要下次回中國再次辨理戶籍即可
不管是大陸人還是台灣人,要是同時擁有兩邊的戶籍,中共會比台灣政府更緊張;原因是中共不希望有兩個中國的情況出現。詳細說明如下。
早期兩岸剛開放探親通婚的時候(起碼30年前了)。當時大陸配偶結婚來台最多只能住半年就要離境,11年才能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當時中共的政策沒有那麼嚴謹,並沒有規定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要回去大陸註銷戶籍,變成在兩岸可以同時擁有戶籍。
你說回大陸再偷偷加入戶籍辦理身分證,你想太多了。40年前可能還可以,當時大陸戶政系統很落後不完善,一般公務員很窮見錢眼開,身分證可以用買的,現在你去買看看,看能不能買得到呢?
最後你說:「根據中共法律規定,註銷在大陸的戶口登記,並非喪失國籍;戶籍與國籍是不同法律概念」我不跟你爭論這部份,你講的也不一定對。中共的政策有可能就像你講的這樣,也就是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的大陸配偶並沒有失去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可是有一點會有矛盾的情況,大陸配偶已經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回大陸就是用台胞證,他已經沒有大陸那邊的身分證可以用,要說他還擁有對岸的國籍,那就隨你講也沒關係;反正就跟台灣人一樣,就是用台胞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