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眼中,那是破碎的西海岸,在政客眼中,那是一片浩瀚無際的黃金海!充點台灣價值,或許就不會那麼傷感了?國破錢還在,城春草木深.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峰火連三月,機票抵萬金.白頭搔更短,渾欲不勝簪.唉.
這些綠能業者和地主簽約租地二十年,但是二十年後,光電業者與台電二十年售電契約到期後,這些廢棄的光電板、水泥基礎,光電業者會出錢移除??或是拍拍屁股走人??這些農戶玩得過背景雄厚的富商?荒廢了二十年的土地,還能再重新耕作??下面是『屏東縣政府綠能專案推動辦公室』的契約範本,太陽光電地面型租賃契約書(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