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okie-BB wrote:林智群接著說明,「無權力者」送東西給「有權力者」,才是政治獻金法要規範的事情,因為擔心民眾用這種方式換取某種很難證明對價關係的利益,如果有對價關係,就是賄賂了 這綠師真的"頭殼歹去"送2手衣會有對價關係 ?難道會有這種對話 :這件2手衣送你,請立委幫忙喬一下 ?
芷柔0411 wrote:這綠師真的"頭殼歹去"送2手衣會有對價關係 ? 先說我是照這位綠師的邏輯來推演一下,不是我腦子有洞!綠師要不要先去查全台舊衣回收箱有沒有對價關係?網路上流傳的「人一綠、腦就殘」看來有幾分可信度。
送人東西 .... 會當面說 這些東西 價值 多少錢 ......只有 白癡的人 會這樣做 ......東西的價值 是默認的 .....不管你是要行賄 或是 送禮 .....能拿人拍攝過後的二手衣 .....應該是 廠商無償提供 !!!那這時候 東西價值多少 ?????沒賣去 ..... 價值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