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c2015 wrote:
而且也都有請政府盡快進行"可行性評估"!2兆錢坑法案根本是造謠~
真的嗎?
這三個條例不是要求政府進行可行性評估而已,
這三個條例是傅大立委把自己當作行政院,提出的施政計畫....
沒錯,三個條例只有其中之一提到上限2500億,
你要說兩兆是民進黨或者苗博雅自己估的都可以,是造謠沒錯。
但這三個條例通過後就是行政院要去執行,
請問你覺得要花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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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 為順利推動花東快速道路之整體交通
建設與發展,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花東交通
建設推動委員會,並邀集交通部、國發會、
地方政府、環保團體、學者專家等人員共同
組成,由交通部部長擔任召集人;其設置要
點,由行政院定之。
花東交通建設推動委員會,應擬定花東
快速道路建設推動發展計畫綱要,每半年檢
討一次,全部計畫之建設完成以不逾十年為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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