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跟小草提醒一下,間接證據也是證據,只是不能當唯一證據

林昭印已經出來作證北檢有假證詞跟假筆錄

管你是直接還是間接

直接從真假層面切入

即便一堆作假證據情況之下柯仍有罪
檢察官也要吃牢飯
這不是評鑑委員會就能官官相護的

檢察官若有涉嫌與證人律師偽造證據,則成立刑法第165條偽造證據罪:「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證據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的共同正犯。

若檢察官明知為無罪之人,而意圖追訴他,使他受到刑事訴追的情形,則成立
刑法第125條第1項第3款:「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 125 條: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檢察官),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

而若是法官若有入人於罪的故意,則構成刑法第124條
枉法裁判罪:「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過還好有陳菊
以上都能壓下來
2好3壞 wrote:
小草講得間接證據就不是證據
間接證據只是不能當唯一證據
需要有其他事實作為補強
很多貪污罪都是用補強的間接證據
阿北判貪污罪非常高
還有橘子不見得不會回來


什麼證據

EXCEL嗎

痾~樓主是承審法官嗎?

證據認定是法官說了算?

還是樓主說了算?

笑死人
間接證據如果是假的 ,
或是臆測的 ,
或是鏡檢提供的 ,
或是不相關的亂扯過來的 ,
都無法認定有問題 ,

現有的證據看來還差一些 ,
最多最多只能判到行政瑕疵而已 ,
除非檢方能再拿出更多真正直接的證據

就算 100%證據,確認 都審委員+立委+副市長... 全部都貪污
只要沒法確認 被告 " 明知違法 " 而蓋下那個章 ,
也還是只能判到行政瑕疵 , 還不到圖利 或貪污...
2好3壞 wrote:
間接證據只是不能當唯一證據
需要有其他事實作為補強
很多貪污罪都是用補強的間接證據


如果有一個人
說他某段時間
拿了1500萬現金給賴清德
多找幾個人 說他們都有看到
寄個EXCEL到賴清德信箱
賴清德就有罪了對吧

檢方更可以
因為賴清德曾為貪污犯背書
就認定他貪污
對吧
鐵牛CEO
[安慰]
Juliance wrote:
間接證據如果是假的 ,
或是臆測的 ,
或是鏡檢提供的 ,
或是不相關的亂扯過來的 ,
都無法認定有問題 ,

現有的證據看來還差一些 ,
最多最多只能判到行政瑕疵而已 ,
除非檢方能再拿出更多真正直接的證據

就算 100%證據,確認 都審委員+立委+副市長... 全部都貪污
只要沒法確認 被告 " 明知違法 " 而蓋下那個章 ,
也還是只能判到行政瑕疵 , 還不到圖利 或貪污...


這個才叫做證據



某關黑 wrote:
如果有一個人
說他某段時間
拿了1500萬現金給賴清德
多找幾個人 說他們都有看到
寄個EXCEL到賴清德信箱
賴清德就有罪了對吧


這樣才可以



d2jtang
信,人 說話;無信,不是人 說話。從清廉愛鄉土,到公平、正義;到雙標 創新詞;到 論文 老菜,小尖尖,國師;到 疫苗、美日德積,到 挺戒嚴、大法官、羈押 抹殺..,信在?無信,不是人 說一堆,治台灣?
E.S.mobile wrote:
林昭印已經出來作證北...(恕刪)


大大,只要執政黨是民進黨,檢察官就是聽從黨意。 那些靠起訴馬英九的檢察官,哪個不是當大官。
Google現在的檢察總長是誰就知道了。
鐵牛CEO
噗疵 起訴馬英九 沒羈押 沒七千萬交保 又沒電子腳鐐 沒半點功績 這樣也能升官喔 看看賴清德政府 北檢這一批菁英才是正港功在黨國 [大笑]
聽君一席話~如聽一席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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