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ak wrote:不好意思再請教一下六...(恕刪) 1.基隆港自由貿易港區2.臺北港自由貿易港區3.臺中港自由貿易港區4.安平港自由貿易港區5.高雄港自由貿易港區6.蘇澳港自由貿易港區7.桃園航空自由貿易港區
NCC 說要管理頻段試問,看一眼,貼標籤,管理了甚麼?還是說,他會衝到我家,在我使用的時候,測頻段,測功率,看看有沒有干擾到例如消防的公用頻段?這根本巧立名目,剝削人民NCC 今天可以這樣弄,以後,各部會都可以找藉口這樣弄最後,我還是要請大家罷免所有綠委,然後罷免民進黨總統,裁撤冗廢部會,清洗官員,停掉剝削傷害人民的不當政策(例如綠能與靶艦級潛艦)
自動化 沒哪抹簡單 .....也沒很難 .....只是在於 台灣要收集 中國或各國 所有廠商的出貨條碼 ........海關讀碼 就能知道電子產品是否合格 ..... 當然是 審驗過的產品條碼 ....測到 沒認證產品 .... 或 不合格 直接銷毀 .... 或 退關沒條碼的電子商品 直接退關 ....報關行的申報 本身就是隨便報關 ....買過掏寶 自動委託的報關行申報金額怎樣 ....... 很多人應該都知道 ....
規費法 第 10 條業務主管機關應依下列原則,訂定或調整收費基準,並檢附成本資料,洽商該級政府規費主管機關同意,並送該級民意機關備查後公告之:一、行政規費:依直接材(物)料、人工及其他成本,並審酌間接費用定之。二、使用規費:依興建、購置、營運、維護、改良、管理及其他相關成本,並考量市場因素定之。前項收費基準,屬於辦理管制、許可、設定權利、提供教育文化設施或有其他特殊情形者,得併考量其特性或目的定之。==============================================這裡面提到的「規費主管機關」跟「民意機關」不出來分擔一下火力嗎?這成本到底是怎麼審出來的?如果髒西西沒有做這些的動作,那公告是不是應該直接無效?感覺髒西西這台階不好下,搞不好又有倒霉的承辦人要背鍋了而且成本資料既然要送民意機關備查,那應該能公諸民眾檢視吧?髒西西就大大方方的把成本資料拿出來給民眾看看唄
HS88 wrote:只是在於 台灣要收集 中國或各國 所有廠商的出貨條碼 ........海關讀碼 就能知道電子產品是否合格 ..... 當然是 審驗過的產品條碼 ....測到 沒認證產品 .... 或 不合格 直接銷毀 .... 或 退關 確定目前是這樣嗎?國內外電子產品多少會有些差異或是型號不同嚴格執行很多都進不來那這樣就不是750的過路費問題而是國內沒有的都不能自行從國外網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