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大法官怒轟「憲法法庭 判決無效」‼️

選舉 wrote:
大法官 ,要嘛就迴避...(恕刪)

這是載入史冊的違憲判決
腦子清楚都知道不能去
會遺臭萬年
spin5678 wrote:
楊惠欽等3名大法官指出,由5位大法官署名作成的「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形式上一望即知不符法定人數要件,屬顯然無效,強調大法官或憲法法庭不具所謂「組織自主權」,也無得以「程序自主權」為名,自行決定或變更憲法法庭合法組成要件的權限。


這其實已是憲政危機!那可以怎麼應對?-------


1. 針對憲法判決聲請再審。
2. 向監察院檢舉這 5 位大法官失職。
3. 由未來的大法官推翻此次的「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然後請監察院彈劾。(依據台灣現行法制,官員即便已經退休、資遣或因其他原因離職,監察院仍可針對其「任職期間」的違法失職行為提出彈劾。)


pgn wrote:
2. 向監察院檢舉這 5 位大法官失職。
3. 由未來的大法官推翻此次的「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然後請監察院彈劾。(依據台灣現行法制,官員即便已經退休、資遣或因其他原因離職,監察院仍可針對其「任職期間」的違法失職行為提出彈劾。)


為什麼監察院不該廢,在這些政治紛爭就可看出來!

孫中山先生的五權分立,本來就是要對三權分立做改良,別傻傻搞不清楚!

監察院要做的是改制,變更產生方式,不要讓總統提名監委,這才是重點~~~~

監察委員可以在行政立法紛爭之外,獨立的去彈劾行政與司法官員的缺失違法,這是監察權獨立的價值~~~~

部份的藍白卻想要廢監察院,真的是被以前的民進黨洗腦了,可說是對政治制度相當盲目~~~~
wow-ouch
[100分] 十分中肯的見解!
少數說多數無效?

這是小三可以管小五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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