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reophotography wrote:
認同啊因為馬英九也幹...(恕刪)

檢察官就應該跟當年特偵組一樣
公開面對大眾和媒體
而不是辦柯文哲這些檢察官
當政治打手
躲起來辦案
不敢真面目示人
老百姓發網路上的照片就收押
卑劣至極
JOB HO wrote:
最最最可笑的是五位大法官就可以開釋憲會議,這已經夠離譜了,並將另外三位大法官屏除為例外,並且在釋憲會議完畢之後還能夠臉不紅氣不喘的召開記者會,回答記者的詢答,真是讓人昏倒。

對於國家根本大法的憲法,我們的司法人員都可以這樣子玩了,一般人的那不是玩得花樣更多。

賴總統真是有本事,執政短短這段期間就能把整個司法系統糟蹋成這個樣子,佩服佩服

立法院甚麼都能玩
連中華民國憲法都不看在眼裡
政黨心中只有習近平,為了跟習近平見面
不熄鬥垮中華民國憲政
JOB HO
這樓樓主失智了嗎?在胡言亂語什麼呢?
老老章
我怎麼聽都覺得你在講民進黨,扣錢哦...
dohan8850 wrote:
檢察官就應該跟當年特...(恕刪)


在這個國家 司法的公信 跟皇后的貞操一樣沒人信的





跟所有的專制獨裁國家一樣 再來就是追捕反對者 搞政治運動 跟網內互打 跟以前一樣 華國革命 阿共革命 他們不是相信那個主義 而是他們就是一些反社會 反社會掌控的社會就很麻煩

總之這個小島之所以之前搞得還可以 就是從小蔣 老李 蔡皇來的技術官僚治國這套 政治口號家 宣傳家一來 就亂套了 抓穩了
六藝君子
沒錯啊, 國民黨還知道皇后的貞操要顧, 民進黨是直接當妓女, 還叫囂我就是妓女你能拿我怎樣
Kevin567
更可惡的是還要立牌坊。[大笑]
Stereophotography wrote:在這個國家 司法的公信 跟皇后的貞操一樣沒人信的

注意出版日期:1989談的是中國國民黨1989以前專制獨裁執政年代的司法

當然現在還是有如旗袍法官的案例,但只是極端少數

lkk77 wrote:
注意出版日期:1989談的是中國國民黨1989以前專制獨裁執政年代的司法
當然現在還是有如旗袍法官的案例,但只是極端少數


沒錯啊, 國民黨還知道皇后的貞操要顧, 民進黨是直接當妓女,

還叫囂我就是妓女你能拿我怎樣
lkk77
你是妓女我能能拿你怎樣?你這樣講很奇怪,大家都會知道你的遭遇是如何了
六藝君子
你的中文程度可能比三歲小孩還差, 建議你需求專業的協助
lkk77 wrote:
注意出版日期:1989...(恕刪)


整個版所有人都不否認政府操弄司法
然後國民黨會概括承受所有罪惡 國民黨作為免洗筷真的很棒
不過心理學專家有不同的說法




這就是黑幫孝廉仔 阿共紅衛兵的敘事
對了 什麼時候才要去弄國民黨啊 現在被弄的都是大綠小綠喔 大家都在等




你們台派現在玩的越大 之後要花越多功夫去收拾 到時就罪過了
lkk77 wrote:
注意出版日期:1989...(恕刪)


還有本樓影片 彭夫人就是本世紀台灣第一個政治迫害受難者
你也可以都推給國民黨喔
懂法的不一定不被弄,

但不懂法,
被弄也只能回家蓋棉被哭
無敵娘娘槍 wrote:
不懂法,
被弄也


民眾堂上下都是懂法的啊 阿在台派眼中出來當官都是財源滾滾來 證據隨便找都有 弄都弄了又抓不到證據 只好隨便亂判
我就流氓謀逆洗安抓
Stereophotography wrote:
民眾堂上下都是懂法的...(恕刪)


其實之後上訴最終結果一定是,

1.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無罪;

2.公益侵占罪,共同犯公益侵占罪,共同犯背信罪這三罪有罪...

因為1.的部分證據力太弱,雖然主觀上,我個人認為柯P應該是有收,
但是進入實質審理,還是要有證據,畢竟沒有被抓到金流和對價關係的有力證據,
刑法屬於嚴格要求,目前地院的證據證明力太弱,甚至某些證據和構成要件待證事實無關,
基本上理由非常牽強,
因此,之後這部分我個人覺得9成會改判無罪;

至於2.的部分,
基本上沒救,大概就這樣了,
因為金流和客觀證據太明顯,
代表當初操作的人太呆,
既沒設防火牆(例如國外給錢,然後有一堆熱情志工幫忙,或是把錢轉換成某種利益);
也沒白手套(必須把大錢包和小錢包隔開,不然被抓到就是只能哭),

因為手法太low,我是懷疑柯P可能當初沒和自己的法律團隊好好討論分析過,
結果就是最終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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