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一女小綠綠 wrote:google街景圖就可以看到一堆,你跟我說這樣很愚蠢? 笑死人當然很蠢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2 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一、在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前項第一款妨礙交通之物、第八款之廣告牌、經勸導行為人不即時清除或行為人不在場,視同廢棄物,依廢棄物法令清除之。第十款之攤棚、攤架,不問屬於受處罰人所有與否,得沒入之目前看來沈的市政內容大都只會把國外和書上的內容照抄不知因時因地制宜不然就是一些無法實作的內容對於AI科技廊帶的發言更是好笑>廊什麼帶>AI公司之間不需要實體廊帶串聯,>開會用視訊或坐捷運即可>商圈才需要土地道理說不過就只會嗆自己是犯罪學研究所教授,之前還是所長包裝得再漂亮也沒用標準蛋頭學者最多也只是個只會紙上談兵的趙括
北一女小綠綠 wrote:北一女小綠綠 2026-10-19 18:25 14樓補助店家進行城市街道的綠化,有何不可?蔣寶寶的市政府都可以買一根700萬的遮陽傘了 唉,不懂而講錯,簡單認錯就好(雖然現在檯面上好像沒有哪個候選人會認錯?)你認為補助店家進行城市街道的綠化是可以的。只有條通那邊的街道要綠化?赤峰街要不要、師大路(夜市)那邊要不要,想(需要)綠化的路(街、巷)族繁不及備載,還是你要順便把之前打過一波的台北市綠化率不足問題一起來出來嘴一下?補充個最簡單的,騎樓整平、污水接管這些最讓市民有感的政策,即便是市府出錢免費施工,都會有一堆店家抗拒(短期影響營業進出和拆掉部分違建)而不要了。另外問一下,哪位可以幫忙說明一下,什麼時候有講到「條通負面」這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