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u84vu wrote:
沒有事就好了!4000耶...(恕刪)
啊~你拿到了...
finepupil wrote:
有些站友不能接受陳師林女被稱姦夫淫婦,但從陳妻的角度及不起訴書揭露的事實、教育部國語辭典的解釋(沒有夫妻關係而發生不正常性行為的男女雙方),其實不過份
法律上站不住腳轉而訴諸道德譴責時,不可能只譴責陳師卻不譴責林女,無論是法律或道德,兩人都是加害者,一起傷害陳妻,結果卻因林女自縊而同情她、可憐她,情緒氾濫不能理性客觀,忽略林女其實也是加害者
情緒氾濫不能理性客觀的片面道德譴責不是道德譴責,只是不能在法律上繼續獵巫才轉以道德譴責的方式繼續,卻也因此揭露更多不堪的事實:
本案裡,林女是加害者,不是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