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gubugu wrote:本來只是偶爾插花時事...(恕刪) 剛剛才看到這篇,對於你的看法我還是給予尊重,發言的時候我也強調過真正的道德批判本身就是雙面刃,當你要用它來檢視別人的時候,它也會檢視你。所以當你用通姦應該除罪的思維來辯護林女的時候,司法上無罪的陳興卻要承受道德指責就變成很可笑的事情,希望你能檢視一下你的標準是否公正,不要再犯你能打包票一定會如何如何,而我卻是舉例錯誤的雙重標準了。知道你不會再回應,就當作交換一下想法,祝您萬事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