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友宜︰死刑可具體遏止殺人犯罪


kouchou wrote:
...(恕刪)反觀當今死刑的意義,在於否定生命的一切價值。此矛盾點的根基,在於生命的價值,目前並非普世的重點。這是我的觀察。
對於一個法律判死之人,閣下找不到其可再利用的些許價值
正如同此殺人犯,當初一律否定,他將殺害之生命的任何可能價值


殺人犯的價值?

嗯...不是任何事情都該被明價實碼的大喇喇地擺到檯面上討論的好唄~

不過既然閣下紆尊降貴的問了,那...器捐該算得上是這些人最後的價值了吧~


注意!第三句話純粹是為了要回答閣下說的:找不到『可利用的價值』這個問題唷~

Shuuta wrote:
殺人犯的價值?嗯....(恕刪)


強制拆除器官是不人道的,所以,保留完整大體是政府唯一可以做的,

我問了聖人一堆問題,他從來沒有回答過我

1. 可以證明執行死刑是復仇心態?

2.如何證明執行死刑並不是保護避免下一個受害者的出現?

3.廢死聯盟願不願意支付所有死刑犯的生活開支?包括獨立的監獄?

4.若死刑犯在廢死聯盟的監獄,不願意工作, 廢死聯盟是否可以很人道的照顧這些死刑犯人?

Enter Passcode wrote:
強制拆除器官是不人道的,所以,保留完整大體是政府唯一可以做的...(恕刪)


不...

首先呢,絕對不做活體摘除,這有違人道精神~

其次呢,器捐與否端看受刑人意願,但是對他洗腦說這是功德一件應該與人道精神無違吧~

總比有人表面上推行廢死,言談中卻建議可以讓犯行人生不如死要來得有人權意識囉~



至於問題嘛...

其實我們應該習慣的;部分的廢死團體成員對於無法打高空唬弄過去的問題向來就是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的不是?~


Shuuta wrote:
部分的廢死團體成員對於無法打高空唬弄過去的問題向來就是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的不是?~茶


其實,說"部份"太抬舉這些人了...我到現在還沒遇過一個不是這樣子的廢死支持者.

不過也不需要太苛責這些人,他們不給答案的原因,非不為也,實在是不能也。廢死這想法,就法理情甚至是宗教都拿出來講,只要不跳針,絕對得不到該廢死這個結論,從以前到現在已經這麼多篇了,這結果很明顯了。

xieb wrote:
其實,說'部份'太...(恕刪)


我追了幾個版面,問了相同問題,但是至部被無視,

感覺是,我們一定要買單,但是他們什麼都不用做
Enter Passcode wrote: 我追了幾個版面,問了相同問題,但是...(恕刪)


是的,他們只負責廢死,其它不是政府的事就是大家的責任,這就是這些人的嘴臉。我只是收入普通,支持死刑的市井小民,我願為我的主張包辦剩下所有死刑犯的子彈和最後一餐的錢 。這些大言炎炎說養它們不花錢,人權至上的人,反倒是要他們出錢就縮了

xieb wrote:
是的,他們只負責廢...(恕刪)


他們的邏輯真的是有問題,目前的法規是有死刑的,而且人民都同意這項刑法,而少數人民,因為自己的利益,要求國家廢死,但是他們並不願意提出任何的配套方式,及其他意見,只一味地要求政府買單!請問政府為什麼要買單?但是他們還是不願意提出任何配套,就是在那邊鬼打牆,

試問一下,為什麼要修改現在的刑法?如果你沒有辦法舉出更好的方式,真是奇怪
Enter Passcode wrote: 他們的邏輯真的是有問題,目前的法規...(恕刪)


不過也不需要太苛責這些人,這議題幾年前以來,我和這些人戰了數百篇以上,從沒人能給答案,他們
不給答案的原因,非不為也,實在是不能也。廢死這想法,就法理情甚至是宗教都拿出來講,只要不跳
針,絕對得不到該廢死這個結論,從以前到現在已經這麼多篇了,這結果很明顯了。以前甚至還有個學
法律的,把法理拿出來講,說死刑的存在有違法理,我只回了幾篇,告訴他先有社會才有法律(理),是法律
(理)為人服務,以人類的社會道德或規範為標準來制定,而不是人類得因為法律(理)去改變人類的社會道
德或規範,從屬之分要搞清楚.不符法理又如何?不符也不符這麼久了,地球爆炸了母豬上樹了嗎?然後他就
安靜了.

真要說原因,你就當作這個源於歐洲的主張,他們覺得很潮吧。追逐潮這種感覺,本來就沒道理可講,
認真你就輸了。

xieb wrote:
不過也不需要太苛責...(恕刪)


疑~~
我有看到一篇阿!!!

某人說~提出問題是人民的權力!!
解決問題才是政客的義務!!


蜜小雪 wrote:
疑~~我有看到一篇...(恕刪)


我對處死沒有問題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