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1251 wrote:
北捷挪用的一百多億
加徵的稅金的兩百億
法定每年必須償還金額105~107年的兩百五十億
隨便加一加就五多百億
把兩項收入和一項支出相加得到500多億,
這是那一國的會計學啊?
yuffany wrote:
把兩項收入和一項支出相加得到500多億,
這是那一國的會計學啊?...(恕刪)






大馬1251 wrote:
兩百五十億是法定的...(恕刪)
Lightwave18 wrote:
有證據你就說台北市政府說謊啊!
台北市政府新聞稿
(一)柯文哲是否真的挪用318億元捷運固定資產重置基金去還債?
陳志銘表示還債的財源只有3種,
一是編列年度還本預算
二是用歲入超收資金加碼還債
三是用債務基金賸餘資金加碼還債,所以不可能拿捷運固定資產重置基金或其他特種基金的錢去還債
郝龍斌於103年向基金調借453億元,或是柯文哲於107年向基金調借291億元,目的都是用於墊還市政建設借款以減輕債息,向基金調借的非自償經費仍是債務的一部分
(二)超徵土地稅問題
網路也謠傳柯文哲挪用土地增值稅超徵100億元、挪用富邦股利18.67億元及挪用遺贈稅超收50億元去還債。真相是,市府收入除了基金收入外,所有科目都是依法以「統收統支」方式進入市庫,包括土地增值稅、富邦股利、遺贈稅等都會進去市庫大水庫統籌支應各項支出,歷任市長都是以同樣的法定方式執行收支,...(恕刪)



大馬1251 wrote:
腦粉才鬼打牆咧.....(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