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笑憐 wrote:奇怪?喜歡跟大陸統一就要先搬去大陸?那不喜歡跟大陸統一,幹嘛不先跳太平洋去? 要先去體驗一下當地的生活嘛!像是網路管控,無法上Youtube、Facebook,這樣的生活能不能習慣之類的呀!
神號角0859 wrote:「刑法」是「犯罪法」;「舊金山和約」為「主權法」;「台灣關係法」乃「授權法」這三者有所不同。(恕刪) 記得歐巴馬那個時候加入氣候巴黎協定,川普上台之後馬上就說要退出,協定好偉大、合約好偉大,如果要遵守就遵守,不遵守合約協定就是個屁。你回覆上面那個答案給我是要幹什麼,如果不能夠有理有據的論述回覆的話 ,請你就不要丟人現眼了。
滿無聊的,台灣現在靠大陸維持經濟,抽掉大陸,台灣經濟又會如何?自己一個親戚綠的,去大陸工作幾年,起初是台廠外派北京設點,後來因為一些因素換到大陸老闆公司,他去後幾年,我幾乎沒聽到他批評大陸,反而聽到他說出一些正面評價,不要因為制度完全否定對方,也不要因為制度而自我膨脹,台灣現在除了選舉,還剩多少驕傲,人民不要萊豬,硬要進口給你吃,還不能標示,還要說地方政府的自律違憲,另外用些理由就關台,司法,檢調,媒體,側翼,網軍全部控制牢牢的,然後一個不用負責的總統制,你跟我說這叫民主法治?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