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權公權力、支持警察維持法紀、支持方仰寧局長 --- 簽到集氣區


FREE BIKER 67 wrote:
我支持公權力 !! ...(恕刪)


支持但面對違法的現行犯請積極點更好


lyr1234 wrote:
面對違法的現行犯請積極點更好



aahomeboy wrote:
...(恕刪)

+1支持
警察加油

elle11 wrote:
支持警察維持法紀伸張...(恕刪)

FREE BIKER 67 wrote:
我支持公權力 !! ...(恕刪)
天天都想去釣魚,每天想要去拍照.
我來晚了,可是一樣支持方局長支持依法嚴辦這些滋事的暴民

連真正「路過」的一位住在附近的「媽媽」,說了一句「鬧夠了沒?」都被群眾圍剿

看到電視上「學運糾察隊」勒住一位阿伯的那種力道,太沒人性了,你爸爸被人家這樣很死裡勒你做何感想? 還是只有你家人是人別人都不是人? 這不是流氓什麼才是流氓?

只有你們這些學運份子才是民主其他人都是要無條件的忍受你們嗎? 你們到底懂不懂什麼叫民主?
我知道我是對牛彈琴,再這樣下去國家會被這些人弄倒的

最後我也想說一句「鬧夠了沒?」,會不會等一下就換我被圍剿了

+1
來簽到!支持警察!
laputa38 wrote:
+1支持就算要被關了...(恕刪)

拜託...該鎮壓了!我想看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鬼被顏射的哇哇叫。























我是說被水車的水啦!
郵筒 wrote:
警察真的辛苦了
但方局長,請問一下路權


依照集遊法第15條,如果在申請到路權後,於實際集會時卻有違反第11條或第6條的規定,該管警局本來就可以依法將其徹銷或廢止。

自己看吧。
http://c1pp.tcpd.gov.tw/ct.asp?xItem=74242137&ctNode=15035&mp=108021
+1
FREE BIKER 67 wrote:
我支持公權力 !!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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