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晚了,可是一樣支持方局長支持依法嚴辦這些滋事的暴民連真正「路過」的一位住在附近的「媽媽」,說了一句「鬧夠了沒?」都被群眾圍剿看到電視上「學運糾察隊」勒住一位阿伯的那種力道,太沒人性了,你爸爸被人家這樣很死裡勒你做何感想? 還是只有你家人是人別人都不是人? 這不是流氓什麼才是流氓?只有你們這些學運份子才是民主其他人都是要無條件的忍受你們嗎? 你們到底懂不懂什麼叫民主?我知道我是對牛彈琴,再這樣下去國家會被這些人弄倒的最後我也想說一句「鬧夠了沒?」,會不會等一下就換我被圍剿了
郵筒 wrote:警察真的辛苦了但方局長,請問一下路權 依照集遊法第15條,如果在申請到路權後,於實際集會時卻有違反第11條或第6條的規定,該管警局本來就可以依法將其徹銷或廢止。自己看吧。http://c1pp.tcpd.gov.tw/ct.asp?xItem=74242137&ctNode=15035&mp=108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