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太懂為什麼會有人說柯P甚麼都沒做呢?

無限重生 wrote:
國家機器都打過了....(恕刪)


蔡璧如說明,MG149的計畫主持人就是柯文哲。如果家屬、廠商捐款給MG149,但不指名柯文哲醫師時,就把這筆錢記為公帳。柯文哲的個別帳戶來源,只有國科會與院內計畫。

所以如果指名柯文哲,那到底是進到 MG149 還是 SICU?


臺北地檢署偵辦柯文哲使用 MG149 專戶涉嫌違反貪污治罪 條例等罪嫌案件,於今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

六、柯○蘭曾使用「MG149 團隊經費」是否涉有不法
柯○蘭曾於 96 年間自「私帳」支出 6 萬 9,100 元、1 萬 6,300元,並用於國衛院資料等研究用途。嗣於同年將上開支用款項如數捐入「臺大醫院 402 專戶」,並指定用途於「MG149 經費」(另 91 年至 96 年間共捐款 47 萬 2,450 元)。雖柯○蘭雖並非MG149 團隊成員,但其先自團隊「私帳」中借支經費,從事研究之用,嗣後再將預支款項捐回「MG149 經費」中,列為團隊「公帳」,供團隊成員使用,對團隊整體權益而言並無損害,是難認被告或柯○蘭有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意圖,或損及 MG149團隊成員之利益,自難成立侵占或背信犯行。

台大一開始便表明,柯P私帳與台大無關,這不算公私不分?

挪用公款再把錢還回去也對公司權益沒有損害
進去哪裡不是重點

重點是寫個像廢紙一樣的研究計畫就可以把錢支領出來
這才是重點
但怎樣才叫像廢紙一樣的研究計畫 這就見仁見智了
這也不是學法律的法官可以判斷的
這就是多數大醫院的大醫師可以上下其手的地方了
小醫師有時侯也會有甜頭吃 但沒辦法領太多就是了
無限重生 wrote:
不然全部要換成新的車?大笑

這是跟新北市的公車整合,不懂就要學安慰

人口密集的台北市,交通擁擠向來是一大問題,為解決台北市的交通擁擠,柯文哲以「類捷運」的概念,力推「八橫八縱」幹線公車,最密集時4分鐘一班,減少在戶外等車的時間,並祭出相關優惠措施,增加市民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誘因,達到紓解台北市交通的目的。



說有整併線路、調整停靠站的是Quaker2002
你要去問他
Quaker2002 wrote:
幹線公車就是整併線路、調整停靠站,來提升效率,表面上只有換車號,實際效率要看數據才知道





2003大叔 wrote:
為什麼同意葛特曼的...(恕刪)


主要是葉克膜是有維持心肺功能沒錯,

但是那些法輪功死刑犯都是活生生的阿@@

如果有活摘的事情就直接送到現場直接摘..幹嘛用葉克膜?

先打死他在用葉克膜? 這樣就會造成器官上的傷害...也對器官移植不利~

邏輯上根本就馬屁不通@@...是怎樣的洗腦才會被洗到葉克膜可以保鮮

無限重生 wrote:
邏輯上根本就馬屁不通@@...是怎樣的洗腦才會被洗到葉克膜可以保鮮



查查維基百科:
2000年,台大醫療團隊在國際醫學期刊《臨床移植》(Clinical Transplantation)上,發表論文〈使用葉克膜支撐的無心跳腹部器官捐贈〉(Extracorporeal membrane oxygenation support of donor abdominal organs in non-heart-beating donors),柯文哲掛名為第一作者,台大醫學院教授李伯皇為通訊共同作者。論文中提出新的器官移植程序,針對心跳已經停止的器官捐贈者,以葉克膜來維持捐贈者腹部器官中的血液流動,以延長捐贈器官的活性,提高器官移植手術的成功機率。
問柯老闆吧

這就是他領先世界各國的地方

同一個捐贈者身上的所有器官 不一定都在同一家醫院用 也不一定同一天可以用 越新鮮成功率越高

柯老闆就是研究這個出名的啊

誰洗腦誰 就是柯老闆洗腦全世界的醫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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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醫院在一九九八年引進葉克膜後,時任台大心臟外科主治醫師的陳益祥就和柯文哲討論,若將葉克膜用於器捐者,可幫助器官保存,於是參考荷蘭的無心跳器捐做法,但加入葉克膜維持器官功能。
結果,此項創新有不錯的成果,器官受贈者存活率明顯提升。二○○○年,台大以 「使用葉克膜支撐的無心跳腹部器官捐贈」為題,將成果發表在國際期刊「臨床移植(Clinical Transplantation)」,美國於二○○三年跟進台灣的作法。

陳益祥說,當年曾遇不少難題,例如急診觀察發現,有兩至三成患者心跳停止後,搶救卅分無效,但一插上葉克膜,心臟卻恢復跳動,讓醫護人員嚇了一大跳,只是最終患者還是因腦部缺血過多而無法救治。

「心臟都還在跳,誰忍心器捐?」陳益祥表示,裝上葉克膜讓心臟跳動,並非真的救回患者,卻也因此很難進行死亡判定,團隊設計以氣球捐贈者動脈血管堵塞,讓血流僅在下半身循環,保持腎臟功能。

不過,台大醫院於二○○八年之後停止無心跳器捐。陳益祥說,因外傷而進行無心跳器捐的患者,需經檢察官判定死亡,擔心有他殺嫌疑。但檢察官配合度一直不高,加上當時器捐法令不完善,團隊私下詢問,法官表示如此有毀壞屍體之嫌,所以後來台大就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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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大叔 wrote:
查查維基百科:2000...(恕刪)


我的意思是人活生生最新鮮...整個指責就是馬屁不通

就要強調練氣功最新鮮了...中國高官要的話整個人送進去,何須葉克膜?

產地直送最好不是?

幹嘛汙名化葉克膜...最好你們都不需要用到...把他說成邪惡工具

2003大叔 wrote:
針對心跳已經停止的器官捐贈者,以葉克膜來維持捐贈者腹部器官中的血液流動...(恕刪)


WIKI 臺大醫院器官捐贈移植程序爭議


醫學及倫理爭議
2014年11月20日,國民黨立委廖國棟、蘇清泉,在立法院質詢,聲稱接獲兩位醫界大老爆料,台大醫院近15年來共對26例重創患者,給降血壓藥及裝入葉克膜,讓病患心跳終止,便於進行器官摘除手術。蘇清泉拿出柯文哲在2000年發表的論文作為根據,認為一般來說器官移植的手術者不會參與器官勸募和判定,所以問題出自器官勸募和死亡判定。[2][3]

蘇清泉在事後宣稱此次質詢在事前諮詢過高資敏及魏崢醫師,這兩位醫師皆否認是由他們向蘇清泉提出資料,但承認曾提供意見。高資敏及魏崢醫師分別提出,在26個案例中,有4例只有判定心跳停止,無法確實判定腦死,因為相關程序需要對病患注射降血壓藥且裝入葉克膜,批評醫療團隊可能因此提前造成病患死亡[4][5]。

1987年,中華民國行政院衛生署發布腦死判定程序,作為醫院判定死亡的法律根據。因應器官移植手術等醫學發展所帶來的倫理與法律衝擊,衛生署於2004年8月9日頒布腦死判定準則,並於即日起施行。台大醫院團隊進行的研究在2000年之前執行,當時相關的法律規範,包括《安寧死亡條例》等,都尚在建立之中。

臺北地檢署表示,醫院針對器官移植手術及患者腦死判別,有一套非常嚴謹的程序,目前看不出有何違法之處,沒必要分案調查[6]。
世界上也沒有一個醫療團隊可以在同一時間把心肺肝腎在同一時間摘取下來

就算只有幾分鐘的低血流或缺血都可能造成這器官壞掉

葉克膜就是可以降低這機率的工具

全部拿下來再快也要幾十分鐘吧 幾分鐘的缺血就可能造成其中一兩個器官報銷不能用 這都是錢啊

當然是物超所值

doc92018 wrote:
世界上也沒有一個醫...(恕刪)


你根本就不懂這個在唬爛@@

一般器捐是不需要葉克膜的

如你的邏輯成立,葉克膜是器捐的必備工具了...

怎麼還會是無心跳的才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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