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田0216 wrote:民進黨縣議員林朝寶本月十四日晚酒後大鬧咖啡店並毆傷員警,雲林地檢署廿六日開庭,林辯稱是女警白目不認識他才會惹火他(恕刪) 那開庭那個檢察官,不知道認不認識林議員?林議員會不會也認為檢察官太白目,才會偵辦他?
8960470 wrote:小弟有個疑問 照議員...(恕刪) 前提也要台灣的警察權跟美國一樣,現在連依規定開單告發交通違規都有一堆人叫叫叫了,那位女警槍一拿出來可能又會被那位偉大的一元說違反比例原則、警察暴力等叫媒體作文章...那現在的局面就變成圍剿那位女警了,台灣的社會就是這樣很多事都本末倒置...現在這位一元被判褫奪公權3年,應該要為這位法官拍拍手,但這位一元還想上訴,而且看那在議會的口氣,好像還把錯都推卸在那位女警身上...這真的要好好討論一下他是不是還適合擔任為民喉舌的角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