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致死應該立法唯一死刑

沒有錯
死刑
一命賠一命

maiko1214 wrote:
證券公司女副理李幸蓉...(恕刪)
本人所有言論出於自編小說,純許虛構 勿認真,認真你就輸了

maiko1214 wrote:
證券公司女副理李幸蓉...(恕刪)


這是鬼島..不可能....
maiko1214 wrote:
證券公司女副理李幸蓉...(恕刪)


您的提議我舉5支贊成

活生生害一個家庭支離破碎
唉 小孩頓時 失去父母


第一次覺得 這個還在躺加護病房的肇事者可以不要醒來嗎,
或者最好成植物人一輩子。。。

maiko1214 wrote:
證券公司女副理李幸蓉...(恕刪)


我同意啊~

問題在於那些狗官啊 唉

ariway wrote:
活生生害一個家庭支離..小孩頓時 失去父母.(恕刪)


今天看到這個新聞,心好痛..
一個簡單幸福的小家庭,就這樣破碎了..只因一個酒後駕車的死混蛋.
就算立了法,在廢死聯盟的加持下,不執行還是沒用!
2/10 - 長腿秀英的生日! 9/22 - 舞后孝淵生日!

冷茶 wrote:
為什麼我覺得這是推卸...(恕刪)


喝醉酒的當下 其實是有意識的~~
就是 做什麼 自己都知道!!
但是 酒醒過後 是 真的會忘記~~
我很有經驗!!
我上次喝醉~~ 我都還有意識 不要自己騎車!! 我叫親戚幫我騎回他家
還會自己用鑰匙開門!!
但睡醒之後 我居然忘記 是我親戚幫我先騎回他家了..
我還想要回飯店去騎車!! 後來我媽說 車子 在親戚家啦!!
我也搞不清楚狀況~~都忘光了!!
但是 當時 是有意識地!!

cowboytwn wrote:
此問題如同燃料稅要改...(恕刪)


死刑也不是解決辦法

應該要讓加害者

1.無法工作者, 就賣器官,其價金就全賠償給被害者

2.關進監獄,強迫工作.造橋,鋪路,高危險性工作等等...監獄提供膳宿,其所得全賠給受害者

3.不能關又不能工作,也不能賣器官的....直接死刑

以上幾個選項我是覺的可行...

yuffany wrote:
我建議判死刑但是至少...(恕刪)


這個提議好耶...

數據超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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