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把詐公款的教授推進大牢吧


yeng131 wrote:
如果單據核銷制度一直...(恕刪)


“當然我們不是理工科系”

恩 既然不懂就沒必要信誓旦旦 ....

贊助 ? ....
很多別想得那麼簡單
都還是要經過學校的

yeng131 wrote:
我也有多位學長是在大學當教授...(恕刪)


您有替您的學長報過研究費的帳嗎?
那麼肯定您學長都沒問題...

yeng131 wrote:
剛好我有認識在查案的...(恕刪)


那位 wukon版友已經講得夠清楚了
那是現狀
那是教育部一直沒去面對的現狀 ...

ntic865039 wrote:
當初預算科目就編好了...(恕刪)


那位已經解釋夠清楚了
怎還在鬼擋牆啊
還是那個馬桶的比喻太過艱深 ? =.=

公務員的穩定體制
跟學術的變化性是不一樣的
喔~~~如果他們全部吃吃喝喝也能有實驗成果(非作假),且能有不錯文獻發表!其實也不錯阿!
計畫人事費研究生薪資填到滿!就可以達到全部吃吃喝喝啦!只要計畫通過!完全不會違反制度!文學的研究很有機會吃吃喝喝也能有實驗成果!但理工的妳想可能嗎?車都會壞了!何況儀器!另外您知道有計畫只給儀器費沒給人事費嗎?計畫執行不需要人力嗎?助理或研究生要做白工嗎?



我第一份工作是SI
也賣過設備給國立大學(第一筆單大約是11年前做的)
我是不知道這次出事的教授標單是怎麼做的
我只知道當時賣給學校的東西標單上都會附註"維護費"
維護費的價錢通常為設備的10/1(記憶中可談,看你是要24小時維護還是上班時間維護,價錢差很大)
期限通常是一年(當然第一年是免費的,因為還在保固期)
期滿續簽

正直一點的學校都循照此模式
所以.........到底有沒有問題,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其實也不用再說這麼多啦!這一批有200多位教授被調查,
但絕大多數都沒事,全身而退了,
那10幾個被起訴的就是有嚴重瑕疵的,
再說搞不好經過這次事件後,以後理工科研究室要請款都比以前還容易了也不一定


wukon wrote:
喔~~~如果他們全部吃吃喝喝也能有實驗成果(非作假),且能有不錯文獻發表!其實也不錯阿!
計畫人事費研究生薪資填到滿!就可以達到全部吃吃喝喝啦!只要計畫通過!完全不會違反制度!文學的研究很有機會吃吃喝喝也能有實驗成果!但理工的妳想可能嗎?車都會壞了!何況儀器!另外您知道有計畫只給儀器費沒給人事費嗎?計畫執行不需要人力嗎?助理或研究生要做白工嗎?
...(恕刪)


名實不符就是欺騙 .

納入教授私囊或私用 , 罪加一等 .


您上述的話根本不通 .

如果套入是公務員 , 本來該添購設備或局部委外 , 但是亂買或根本沒買 , -->
如果公務員他們全部吃吃喝喝也能有服務國民成果(非作假),且國民也滿意他們的服務!其實也不錯阿!
計畫人事費薪資填到滿!就可以達到全部吃吃喝喝啦!只要計畫通過!完全不會違反制度!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bobbook wrote:
我第一份工作是SI也...(恕刪)


別再好玩了 ......
說過了
越貴的儀器
維護合約沒幾個教授簽得起的 =.="
你真的當過 ?
正直的學校
那是教授自掏腰包
除非是貴儀除非是公用儀器...
學校出錢
你在開玩笑 ? =.="
一群不明就裡的支持者還在硬凹。

去仔細看看這件案子,抓的是不實發票還是中飽私囊。

連一堆鄉民都知道學界的「秘密」了,難道檢調會不知道?

檢調為什麼之前都不抓?就是因為情節不重大,特意放水。

所以我說檢調對學界已經夠寬鬆禮遇的了。

更好笑的是還有人說政府不願意正視這問題,

就是因為正視所以現在要核銷才這麼困難,

因為在早期,浮濫亂報拿回扣賺外快的事情太多了。

什麼事都要無限上綱,這就是鄉民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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