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tp006 wrote:經過大埔跟文林苑之後...(恕刪) 我覺得法律定的不夠嚴謹當初加上一條 如果事後有異議者 本案將停止進行 但中間過程所有損失 將由提案者負責基本上大家都在爭取這種「個人利益最大化」事情但是這樣做 根本無法進行下去 會卡在那那如果中間有人覺得不妥可以但是中間損失將由那個人負責基本上台灣人就是沒有大我概念追求本身及大最大利益事情是頭等大事所以才會發生這種事情而且人民的觀念是情理法我們還有很深的人治觀念但是民主是講求法理情所以法律要定得夠嚴謹才行不過我們立法委員專職跑紅白帖的大概也不會注意這種事情
qtp006 wrote:經過大埔跟文林苑之後...(恕刪) 土地徵收如果是屬於公共用途補償合理(以市價8成徵收或以其他價值接近土地更換)民眾的反應不會這樣激烈如果是為了蓋房子強徵人民土地來圖利建商有誰會心甘情願?文林苑是公共用途嗎?它單純只是都市更新而已建商自行劃定都市更新範圍市政府以都市更新條例為理由協助建商強制拆除房屋來圖利建商大埔事件原本是徵收來做園區廠房後來廠商沒需求了不是應該還給原來的地主嗎?卻還是為了要改作都市計畫硬徵收還編了個交通安全的理由..縣長劉政鴻老家也有徵收卻躲過徵收(籤運超好)還增值2億那些被徵收的人情何以堪說難聽點我以文林苑當範本聯合信義區豪宅附近地主達一定比例也可以強制申請都更把麗寶拆掉....
拳頭不夠大 wrote:至於那個縣長喔,這樣還沒有農民起義推翻縣府看來台灣人太善良了在對岸早就暴動了,然後市長被革職查辦再用個貪污給他滅了你說民主,有時候真他媽的把人民丟在水裡煮 這句話形容臺灣的民主真的很貼切!為了多數人?是為了那些官員吧~
qtp006 wrote:如果反對的理由不是"徵收政策與理由是否有其正當性與合理性"這麼神聖的話而是價錢談不攏呢?那........(恕刪) 如果政府在「沒有正當性」的理由情形下惡性徵收你家,你會不會開天價來抵制?被拆的那間藥房,從地理位置來看,我怎麼想都想不出來半聯結車有必要在那裡轉彎。自家沒受損當然能說「公道話」,一定得自身權益遭到侵犯了才來思考,有必要這麼被動嗎?
zab3127 wrote:就算土地值 100 萬 ,將徵收費 10 萬 強制匯入 ,不管同意或反對,土地都是政府的。 螃蟹小小隻 wrote:上面有位大大說.土地直100萬.你強行設立專戶給10萬.管你同不同意.就拆..那這樣呢?所謂的((價錢談˙不攏))可以做很多解釋的.. 我不清楚其它地方徵收是怎樣的情形但大埔徵收絕對不是這樣的這應該可以請22樓的hsupeter去問問他外公再來回答你們hsupeter wrote:20樓所講的才是真實的狀況我的外公就是被徵收戶從不支持到最後被硬逼成那98%裡的支持方....
hsupeter wrote:20樓所講的才是真實的狀況我的外公就是被徵收戶從不支持到最後被硬逼成那98%裡的支持方.... 有人說zab3127 wrote:就算土地值 100 萬 ,將徵收費 10 萬 強制匯入 ,不管同意或反對,土地都是政府的。 可以去請你問問你外公實際徵收真的是"就算土地值 100 萬 ,將徵收費 10 萬 強制匯入"可以嗎?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