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三妻四妾、廢死刑、、、應該公投決定

釋字第552號

就對一夫一妻制 在男女平等上的解釋

可全文看看看可不可看出不一樣的阿
swabber wrote:
公民投票法本身就是有...(恕刪)


重複自刪

swabber wrote:
公民投票法本身就是有...(恕刪)


若您如此崇尚公投法則您應即刻加入修法組織行列
利用不成熟的公投法造成的結果不負責任犧牲別人擁有幸福的權利是不公義的事情

"這個法律通過是直接改變社會文化及未來發展"
好奇您所指的是什麼事情
莫須有的事情加諸在特定族群上心態可議


此外 這草案已經研擬三年 並非一天產生
三年前開始伴侶盟已經在上公視節目介紹 youtube都查得到
LikeMilk wrote:
若您如此崇尚公投法則您應即刻加入修法組織行列
利用不成熟的公投法造成的結果不負責任犧牲別人擁有幸福的權利是不公義的事情

"這個法律通過是直接改變社會文化及未來發展"
好奇您所指的是什麼事情
莫須有的事情加諸在特定族群上心態可議


此外 這草案已經研擬三年 並非一天產生
三年前開始伴侶盟已經在上公視節目介紹 youtube都查得到


是你說公投法有問題並非我
所以還是請「您應即刻加入修法組織行列」

「莫須有的事情加諸在特定族群上心態可議」
實際上我並未對任何族群有什麼特定心態
你這說法 有點像是要強加別人帽子一樣

而這個法案確實可能影響到傳統家庭觀
至於影響會有多大
我不知道
或你可以去問問有研究的學者

「這草案已經研擬三年 並非一天產生」
這個我了解阿
只是這個草案
最近鬧得比較大
而且護家盟連署和上街人數也頗多

用公投確實是解決問題最好的辦法
公投是很好的辦法
為何有些人就是特別怕公投
還有

既然要修民法

民法中

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

要不要一起修呢?


swabber wrote:
是你說公投法有問題並...(恕刪)


訴諸公投的是您而非我
再次重申人權問題本來就不能訴諸公投 這真的社會科課本就有


若真如您所說的反對佔多數
兩公約審查也提到不能訴諸多數

kantinger wrote:
還有既然要修民法民法...(恕刪)


不對稻草人謬誤發表言論。
如果取消一夫一妻制合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嗎?
民法怎修阿?
LikeMilk wrote:
人權問題本來就不能訴諸公投...(恕刪)

非人權問題

傳統文化變革問題
很多人說同意的民意佔多數
那麼
把他拿來公投
通過了
可以一起解決很多問題
兩公約?
歐盟有多少國家?
修改婚姻的國家才幾個呢?
歐盟國家兩公約的吧
曉得他們法院怎裁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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