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內車道開84K 罰3000

miamivice wrote:
現在的問題點是在於...


你講的問題跟法規無關啊, 因為法規不允許啊
標題不是已經有人被罰了嗎?

警察也已經漸漸在開單

可是還是不影響符合法規的開車人士, 不是嗎?
不要把合法的當違規的罵, 你要怎麼罵違規的, 大家都嘛沒意見

合法的跟違規的是兩回事
請先搞清楚再說.

miamivice wrote:
某些車的時數100並不是真的100


若你認為是時速表的問題
那你應該去罵車商做不好
或罵政府規格訂太爛

可以要求每台車的時速表都要校驗過
不就也是解決你的疑惑方法之一
某些人總是抨擊別人不是真正的110車速,或是聲稱不可能持續以110車速行駛,既然誰都無法自證自己合法,那又何必在乎其他人是不是違法超速駕駛?針對這拗到爆的言論我提出看法如下:
1.你做不到110的車速,不代表別人做不到,你亦無法證明他人的車子不是110車速,這部份拿來討論根本無意義,僅純屬自由心證的問題。
2.有沒有110的車速,不是你說的算,也不是我說的算,是公證裁判單位“高公局”及其附屬國道警察說的算,不容你置喙,更不容你隨意嘴砲。
3.你若認為對方的110車速不夠快的話,你可以超他啊!只是對方沒必要,且無義務為你的違規車速而刻意讓車吧!

shadowjon wrote:
請問這是由誰認證?從...(恕刪)



以下是常識

碼表從出場就有誤差值
該數值從來就不是絕對正確數值
但為了方便有所依據
在法定合理容許時間與數值範圍內之誤差可以無視將其視為正確

在實際狀況中
公用的測速儀器操作都需訓練
儀器本身也需定期校正
包括較準確gps定位方式也不敢保證其數值無誤

請問你的車上碼表甚麼時後做過校正?
更別提連接感測部件
常因車輛更動輪胎尺寸磨耗老舊等使用上因素
會從根本產生更大誤差

儀器若沒保養校正
其依據感測部件也無定期測定其功能及回傳數據正常
你是要怎麼認為你的碼表就是100呢?

這實際差距從時速60差距5到時速一百能差距到10以上都有


AL168 wrote:
若你認為是時速表的問...(恕刪)


罵的"對象"在文中已經很清楚說明

沒有永遠正確正常不會有問題的儀器
有問題的是想用儀器當藉口不想負責的人

也就是某人行為已超出正常範圍
當有錯要負責之時他就推給是儀器問題
無視他本來就不該認為儀器決不會有問題
是駕駛者有權力也有義務才需承擔自身行為

再說哪個車廠保證其碼表一定準?
又是哪個車廠說可以隨便處理使用它都會正確?
為何無法解釋?
不就因為本是推拖之詞?

高速公路內側路隊長該罰+1

罰的好

3000太少了

應該要加強教育



迴旋曲 wrote:
1.你做不到110的車速,不代表別人做不到,你亦無法證明他人的車子不是110車速,這部份拿來討論根本無意義,僅純屬自由心證的問題。
2.有沒有110的車速,不是你說的算,也不是我說的算,是公證裁判單位“高公局”及其附屬國道警察說的算,不容你置喙,更不容你隨意嘴砲。
3.你若認為對方的110車速不夠快的話,你可以超他啊!只是對方沒必要,且無義務為你的違規車速而刻意讓車吧!


1.所以就別拿自己一定合法,別人等於超速來說嘴。

2.同上,既然如此那將自己視為合法使用,他人超越者都當成不合法之說又是從誰口中而來?
依據又在哪?問題不就出在某些駕駛"自認為"上?

3.讓不讓不是義務問題是駕駛道德問題是道路使用效率與安全性問題。
"已經"佔據超車道者,這些人故我情況常常伴隨者與旁道車輛並排行駛,若中道車不從功能與設定中明為"超車道"超車,要去哪超才適合與安全呢?
而只要一台自認合法占據車輛不讓,而旁又有車並駛情況,後車只能依據他的"幻想最高"沿路跟隨或到處切換找道穿越,這效率與對整體車流安全性有幫助嗎?
這些安全問題不就來自於自認沒有義務讓道是合法使用者身上?
弔詭的地方是這些人依據的"合法"其實也是來自於未知數,新聞案例就已經做很明白表示。
miamivice wrote:
罵的"對象"在文中已經很清楚說明


那你罵錯人了

你罵的對象只有兩個, 一個叫超速, 一個叫未達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的車子
而網路上的網友, 你能舉證 "某人" 違規嗎?
不然如何可指責 "某人"
你都在打字了, 如何上高速公路觀看某人的即時違規?
AL168 wrote:
那你罵錯人了
你罵的對象只有兩個, 一個叫超速, 一個叫未達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的車子
而網路上的網友, 你能舉證 "某人" 違規嗎?
不然如何可指責 "某人"
你都在打字了, 如何上高速公路觀看某人的即時違規?


錯了
罵的是行為不是人

一個是出至自以為是
一個是用藉口推卸責任

小錯自私人皆有之
偷懶利己也為人性
但後者為私心混淆眾人視聽才更不該
正常人會隱惡揚善
至少不敢嚷嚷宣傳為惡應該
可有人視為正當並替其私心行為辯解就非單純個人認知問題
這可是拖眾人下水成為公眾議題


miamivice wrote:
錯了
罵的是行為不是人
一個是出至自以為是
一個是用藉口推卸責任



所以這兩個有違規?????
是在高速公路有超速, 還是未達最高速限行駛於內車道?????
還是違反哪一條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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