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臨時找不到布袋.所以用棉被權充一下.用完後還能代替草蓆功能.

paratrooper862 wrote:
別人有違法舉動不帶表你就能違法...(恕刪)

這句話說得太好了

麻煩你把這句話給抗議的學生

因為這些學生就是說:
"因為別人違法(張慶忠違法30秒過服貿),所以他們就違法(攻佔立院)"
別人有違法舉動不帶表你就能違法...
好諷刺的一句話喔,尤其出自贊同學生行為的人的口中
一直有人說用抬的,三四個人抬一個瘋狂亂動的人,不累嗎?
這麼多人要抬到什麼時候?
抬走了又回來,是要累死別人嗎?

說用抬的人,你會去幫忙抬嗎?
我看你抬幾個就抬不動了。

Feihe25 wrote:
還是你來抬看看?1個...(恕刪)

那又怎麼樣,如果真的要嚴格依法論法的話,學生沒攻擊,警察就無權打人體要害,至於要抬多久,那是警察自己的問題,法律才不管

28813110 wrote:
對於一個和平非暴力的...(恕刪)

剛剛吃飽飯,看到大大的留言,差點沒噴出來~有才!!
乾脆廢掉警政署不就好了

這樣你們高興了嗎?

警察撤退放假去,多爽!!!!!!!

亂個夠~

hn1271n wrote:
警方基本上可以將人抬離現場,根本不需要打人的要害...(恕刪)


要不要用轎子?

三個扛一個,扛走了又跑回來怎麼辦?

打到要害?現在小屁孩是死幾個?幾個住院?
te>hn1271n wrote:
那又怎麼樣,如果真的...(恕刪ckquote>



法治?攻佔國家行政機構合法嗎?
誰批准學生衝擊立法 行政院的呢?
學生口中的多數人是誰呢?連署在哪?
誰授權這些所謂的民主鬥士破壞公物然後要全民買單?
請解釋清楚喔!

再說要衝擊國家行政機關無論在哪個民主自由的國家都會被驅逐!
連美國這種你口中多麼民主的國家都只是劃條線讓你搞
你越線了就準備吃棍棒和辣椒噴霧!
不信你可以搜尋一下 別國的鎮暴警察會這樣抬你?直接就貓下去了!

民主必須配合法治!
不然都是假民主 真搗亂!

sunnychenbo wrote:
只要不是智障都不會覺...(恕刪)


我覺得很好笑耶

不過沒關係啦,我的智商本來就不高

我們要學習馬總統的大肚量

看到這樣的畫面還不認為這是襲警的話

那我就不知道抗布袋是甚麼意思了

這次學運令我難過的不是立場的問題

而是價值的混淆與事實的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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