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王犯法!魏揚:援交活該嗎?

現在都有一堆鄉民在護航,都說周刊的負面報導是抹黑,有網友回說那當周刊在報導國民黨的所有負面時,怎麼不跳出來說是抹黑?卻沒有人回應…
還一直放送說大腸花女王跟阿基師的新聞是政府在掩蓋陳德銘來台的新聞,是他們有被害妄想症還是我書讀太少???
今年選舉前後的這些日子根本是很多為反而反,只要跟他們觀念不一樣就說別人是黨工,而他們卻靠著人多而一天到晚在網路上酸對手跟侮辱對手…
感覺很像之前大腸花學運被警察驅離的時候就說警察是暴力,而遇到白狼的時候卻躲在警察背後???
這就是他們想當的「台灣人」嗎???

ebola01 wrote:
太陽花學運領袖之一魏...(恕刪)


這實在令人無言
winner winner chicken dinner
是阿.不去追究關說,而去撻伐違反程序的監聽,真是兩套標準.
妓女有工作權,我反對偷拍,她明明是妓女
看顏色吧...
換別的顏色搞性交易.就追殺到底了..

lin88888 wrote:
是阿.不去追究關說,...(恕刪)


沒錯
搞不懂他們的是非標準是什麼?
就像被已被判刑貪汙的案件,發監執行後,一直拿被判無罪的案件來說坐黑牢一樣
選擇性的眼盲嗎?
我在想..014以後出庭應該也可以套上這個學生的這段話

有趣的是,先姑且不論我認為在無人受脅迫的情況下,「貪污」這件事本身原本便不應被妖魔化、污名化,

但為什麼沒有人質疑「偷錄音」這件事呢?

從汙點證人提供的錄音帶來看,錄音筆顯然是早就架好藏著的,顯然也不是經過知情同意而錄音的,

那麼對這種「偷錄音」的行徑,大眾的道德標準又在哪裡呢?

還是難道就因為我涉及「貪污」,所以我又「活該」了嗎?這就是我們這個社會的道德標準嗎?
prettyguy wrote:
看顏色吧...換別的...(恕刪)

顏色對了,路就平了!
顏色對了,賣淫就除罪了!

魏先生這一刀補的真好!
2/10 - 長腿秀英的生日! 9/22 - 舞后孝淵生日!

robert_ren wrote:
賣淫就賣淫,哪來的援交,要正名啦...(恕刪)


"援交"這詞是來自日本 "援助交際"簡稱"援交"
基本上只是一種美稱,學生妹稱對方金錢援助上學的一種交際手段

所以魏揚只是在說女王為了民主而去賺取金錢而做的交際
這名打得很正啊
阿基師好可憐...
都沒人幫他說話:開示粉絲活該嗎?開示不應該被污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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