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討厭"潘的話,說他胡扯,這是你們的言論自由,也是他的言論自由
我相信潘也"討厭"這棟樓的發言者的一些說詞
這樣組合下來的話,不就符合他說的自由論嗎?
日常生活中常發生很多我討厭或其他人討厭的事情
但這些人的作為本身都是一種自由的呈現(當然,有些人把這管叫亂源)
彼此尊重的前提下,這些都是自由的體現
我非常認同某樓提到的責任和義務說
一個人有說出他想說的話的自由
但伴隨著也必須擔負說出這句話的責任
所以我們有各種法律機制去應對這些狀況和情形
名嘴也好
太陽花也好
都必須去面對,去承擔說出一些話,做出一些事所應承擔的後果
當然,潘這句話說得實在太簡單了,讓人會覺得自由=做出令人討厭的事
但壓根不是這個意思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