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rence570430 wrote:
應該是焦慮恐慌症。...(恕刪)


從症狀可懷疑, 做心電圖就能判斷心肌是否缺氧
也許大陸的醫師檢查之後認為需要做繞道手術,三條耶
他覺得這是大手術(一般人想法),所以想回台灣振興醫院他才放心
三條都狹窄了90%,可能要繞道吧?
不然就是要將阻塞的脂肪磨掉再裝支架
總之~ 聽說癒後 恐怕他也......
說真的..黃安這種的算是小意思...

各位沒看到那些蹲在監獄的罪犯...他門沒有繳交健保費用..結果她們卻能享受健保..

誰幫他們繳的???台灣人民....

這些罪犯.傷的是台灣人.但是我門台灣人卻得幫他們繳交健保費...
黃安如果都有繳健保費
有什麼理由不准他使用健保?
台灣是法治國家不是人治國家
今天返台就醫這件事把黃安這個人換另一個在國外(含中國)居住的台灣人, 大家認為合不合理?
認為合理, 那沒道理因為黃安就反
認為不合理, 請選區立委提案修法, 把這些人通通排除健保補助

個人認為不合理, 建議修法廢除, 未來嚴格要求擁有台灣護照, 戶籍且實際居住事實超過半年以上者, 才能使用健保, 甚至台灣應該嚴格實施單一國籍制度, 只有擁有台灣國籍的才能符合台灣社福制度的受益條件

lulalla wrote:
黃安如果都有繳健保...(恕刪)


要看繳多少.
說不定高收入卻低繳,有一些藝人被抓到是這樣
應該要查稅-->稅有無與收入相稱 -->繳的健保是什麼等級?
如果這些都對,確實沒話說

wkh2006 wrote:
要看繳多少.
說不定高收入卻低繳,有一些藝人被抓到是這樣
應該要查稅-->稅有無與收入相稱 -->繳的健保是什麼等級?
如果這些都對,確實沒話說

他是健保第六類投保人
掛在區公所繳保費的那種
你抓不到他的所得的話你也沒轍

可以去查稅,看他的大陸所得是多少
再叫他補繳保費囉
黃安老婆:大家還有點良心的話, 幫幫我們、祝福我們吧。



可是....妳要不要先去找找妳老公良心在哪裡?
▂▃▅吾之雙足踏出戰火,吾之雙手緊握毀滅,吾名~羅喉~▅▃▂ 【【羅喉要去的地方~神魔難阻~】】

lulalla wrote:
他是健保第六類投保...(恕刪)


據說他的收入很高,如果不是薪資,就算獎金
這樣,應該查他有沒有繳"健保補充費".

假設他一年有2000萬台幣收入,每年至少要繳40萬,
查稅查五年,欠繳再罰款,多少公平一點

wkh2006 wrote:
假設他一年有2000萬台幣收入,每年至少要繳40萬,
查稅查五年,欠繳再罰款,多少公平一點,...(恕刪)


這是根據哪一條稅法算出來的?國外收入應該是扣掉600萬免稅額以後扣繳20%吧?

只是國稅局要怎麼查稅?發文到中國去查嗎?中國會回文嗎?怎證明黃先生在國外的收入?聽說還是報載?

那陳偉殷打美國職棒簽約金換算2.5億一年而且也可以確定這是他的收入.是否也應該查稅請他繳稅?

台灣的民主和法律是因人而異嗎?喊台獨就順應民心言論自由喊統一就都死?就要發動政治力去查稅?這和老蔣白色恐怖有甚麼差異?

各種政治立場我都尊重只是立法院越來越像君主制憲一樣.不合他意就可以用政治力干涉個案.風水輪流轉你現在立這些惡法哪天換人做時不要自食惡果.言論自由大家都有不是只有合你意才叫言論自由.

warrenwang111 wrote:
這是根據哪一條稅法...陳偉殷打美國職棒簽約金換算2.5億一年而且也可以確定這是他的收入.是否也應該查稅請他繳稅?(恕刪)


如果他用台灣的健保,查稅是必要的,總要照規矩來

warrenwang111 wrote:現在立這些惡法哪天換人做時不要自食惡果(恕刪)


不知避免健保被濫用,及追境外收入為甚麼是惡法?那美國似乎用這種惡法很久了?而且他們實施境外收入繳稅時還沒有歐巴馬的健保.如果國民的共識是境外收入不必繳稅,那當然就不繳稅、不知這樣算不算"良法",我個人是有些不滿意,但也只算一票而已.

warrenwang111 wrote:不合他意就可以用政治力干涉個案


我主張的都是在"合法"的範圍內,就像黃安"合法地用健保。若有人故意逃稅,政府查他就是用政治力干涉?我不太了解這跟顏色有無關係。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