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大家一起支持引進"鞭刑"

刑事訴訟程序冗長.(看鄭捷還在放風打籃球就知道)
重大暴力現行犯,逮捕後,三天內執行鞭刑. 之後,每半年兩鞭. 其餘刑事訴訟可以依序進行.
立即的鞭刑,可以保障善良百姓的生理及心理.

為了凝聚最大共識,鞭刑應限縮在 "隨機重大暴力" 犯罪.
不惑之惑 wrote:
重大暴力現行犯,逮捕後,三天內執行鞭刑. 之後,每半年兩鞭. 其餘刑事訴訟可以依序進行.
立即的鞭刑,可以保障善良百姓的生理及心理.


判決還未確定就先鞭刑,這樣跟私刑有什麼不同?


我愛大白熊 wrote:
檯面上的政治人物大玩文字遊戲
我認為別繞圈子了
請先引進鞭刑
讓犯罪的人有教化的可能
赫阻的成效絕對立竿見影
也可解決監獄人滿為患
讓受害者與家屬得到一點點的慰藉
這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請大家一起來支持


剛剛看了影片 嚇阻力破表
犯罪者 又痛又丟臉 絕對沒有屁孩敢嘗試 或是 會說嘿 我被鞭了 很屌

每年叫出來鞭一鞭

這樣很好 對於這類型的隨機殺人者
1.知道不會死
2.想爽吃牢飯
3.想出風頭

對這三點的不良想法 絕對有用

不會死 但是基本上 定時要吃鞭子 跟死沒兩樣
吃牢飯 吃得很不安穩
一個人被脫光光 屁股被打爆 屌不起來

支持 隨機殺人犯 處以鞭刑
若被判死 就不用鞭
沒判死 就鞭
希望我們的政府能把犯罪預防 (家庭/社會/教育/經濟) 等改善得更好
這是大家的希望
但這些與"鞭刑"並不衝突,也該同步進行
雖然在台灣要引進鞭刑基本上機會很渺茫
但只要大家的訴求夠明確與強烈就有機會
然而台灣最主要的問題在於
我們的法律過於保護壞人
人民對法律日漸失去信心
像是毒品氾濫的問題
如果K他命被抓到先鞭三下,
就不會如此氾濫
所以還有甚麼比引進"鞭刑"
還重要.還要有效.還能立即解決問題的
另外馬國的問題與我們比起來相對複雜很多
並不建議拿來比較
不過至少我們知道了,回教徒也不反對鞭刑

leonheat03 wrote:
判決還未確定就先鞭刑,這樣跟私刑有什麼不同?
(恕刪)


有顯著不同.
1.這是依法鞭刑,非私刑.
2.力道與部位,都控制在一定的水準內.與私刑不同.
3.這類重大暴力犯罪現行犯,人物證確鑿,無誤鞭之可能.
4.立即之鞭刑,反而可減少私刑之可能.同時杜絕模仿效應.
我愛大白熊 wrote:
檯面上的政治人物大...(恕刪)


鞭刑根本沒什麼用

搞不好還會造成犯人報復心態

狠下心去殺更多人然後自我了斷

還是直接槍斃比較保險
不惑之惑 wrote:
有顯著不同.
1.這...(恕刪)


我想你誤會我的說法了

什麼叫依法鞭刑? 就是整個法官刑事審判下來,判你必須受鞭刑幾下,這才叫做依法鞭刑
而不是判決尚未定讞,現行犯抓來就先鞭3下,然後半年二鞭,然後再慢慢刑事審判

判決尚未定讞就先動手鞭打,這跟動私刑沒什麼兩樣
更何況如果照你所說立即處罰(鞭刑),那也不用引進鞭刑,直接修法給警察權力,抓到現行犯直接敲3棍,然後再慢慢審判,這不是更快

我愛大白熊 wrote:
像是毒品氾濫的問題
如果K他命被抓到先鞭三下,
就不會如此氾濫


毒品氾濫 K他命主要是三級毒品,只有行政罰則,才會氾濫,跟鞭不鞭刑沒關係
贊成鞭刑,從酒駕先開始,就知道鞭刑有沒有效了

dohan8850 wrote:
贊成鞭刑,從酒駕先...(恕刪)


而且要鞭正面
最喜歡的一首歌:不要放棄Aka pisawad

peterkitty wrote:
鞭刑根本沒什麼用搞...(恕刪)


嗯嗯....照你這麼說 我也可以說:

『交通罰單』根本沒什麼用

搞不好還會造成民眾報復心態

狠下心去撞更多人然後自我了斷

還是直接槍斃比較保險


『關十年』根本沒什麼用

搞不好還會造成犯人報復心態

狠下心去殺更多人然後自我了斷

還是直接槍斃比較保險


是嗎???????

那乾脆所有刑罰都取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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