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宣布撤告太陽花學運人士

刑事也能撤诉?我开眼了。这是公诉吧,没有撤诉的说法

lifejoy wrote:
刑事也能撤诉?我开眼了。这是公诉吧,没有撤诉的说法


據說是告訴乃論
就是受害者不提告就沒事的
只是受害者是政府
所以看起來很像是公訴而已

heeronet wrote:
據說是告訴乃論就是...(恕刪)


有法律授權嗎

黑箱阿

都沒人號招去行政院抗議

國民黨吃X吧
妨害公務罪部分,仍然檢察官提起公訴

撤告部分是普通毀損罪和普通傷害罪才有告訴乃論
上述兩罪不撤告的話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不就要跟民進黨「請款」,理所當然要撤告
隨便啦

有些人生出來的目的就是噁心人而已

愛幹啥幹啥

不鳥他

這樣以後大家有樣學樣反正又不會被告,反正公家機關就是我家麻!!

Rodis Remix wrote:
妨害公務罪部分,仍...(恕刪)


告訴乃論的部分是行政院遭毀損的公物,這部分要全民買單,所以才說有全民共識. 共識個鬼,來公投看看...
依法提告,行政撤銷;

人治凌駕法治,無疑獨裁。

潘朵拉盒開啟,群魔亂舞來日不遠。

richearth wrote:
我相信馬英九上台後一定會說依法行政
這些人還是要受到法律制裁

那些高級外省人就可以證明兩黨都一樣,只是偏袒的對象不同。

在目前的台灣,當包青天只會累死自己。
以前是狡兔死 走狗烹

現在是有情有義 撤告太陽花

這樣上下皆滿意 行政院 立法院也都有面子

天下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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