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wu5724 wrote:
民國 58年當學徒(...(恕刪)
民國 70幾年只要到號子走走,賺的比薪水多!
那個年代,軍公教是最沒出息的行業!
不要笑死人了,別忘了那個年代還有國營事業的員工
我父親36年次,過年過節都不在家,晚上還要值班,台鐵35年資退休,國營事業,現在每月退休金不到30K。
一樣年資的軍公教每個都是領超過他的兩倍退休金,不要講得一副軍公教那時很可憐一樣,好像那時只有軍公教是生活在社會的底層!
vistac wrote:
以往法律不溯及即往
在18%和黨產條例之後
是否代表現在政府通過法律所承諾的一切
都是不可信的
yuffany wrote:
法律是為國家、為人民而存在的。
如果政府撐不下去了(像希臘),人民要暴動了,
請問不溯及既往原則算什麼?信賴保護原則又算什麼?
以前的政府承諾給退休金是空口白話,
口頭說說,法規訂訂,一毛準備金都不提撥,
以前的軍公教也不用提撥退休準備金,
全都是以前的政府設計好要現在的政府買單。
有沒有發現問題在哪裡?
現在在職的人,要繳稅給已退休的人領高額退休金,
現在在職的人,要繳退休準備金而且費率會繼續提高,退休年齡會一直延後,退休金會一直縮減,
那麼,如果照你所說的不溯及既往,
讓已退休者繼續照原來的金額領好了,
這個國家最後會變成怎樣?
世代間互相仇視?暴動?都可以想像得到。
ichirohiro wrote:
說過N次了,國家從沒承諾過退休制度不會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