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簡直就是濫用公權力來欺壓人民了還敢要甚麼尊嚴車停紅線 法規寫到間隔兩小時 有人檢舉就要開罰我看根本不用檢舉警察兩個小時都會準時報到開爽爽賺業績了半夜停個紅線停車老百姓明天不用上班上課呀兩個小時都會去檢舉根本就是警察準時半夜都去報到輕鬆開爽爽賺業績吧顆顆上次還有一新聞同一路段 有個固定射速照相在那邊拍照了警察還躲在同一路段然後還拍了第二張違規照根本就是學不到教訓的警察這條法規根本要改簡直是法規漏洞讓警察輕鬆賺飽飽業績就好還敢用這條法規漏洞來要公權力來要尊嚴簡直是法規不合時宜的來欺壓軟柿子人民來欺負
確實交通法規千萬條..裡面難免有些是不合憲法及時宜的..無奈這些交通法規也是人訂的...難免發生錯誤..有些法條是有檢討的必要..如機車2段式左轉[違規罰600元]..行之有年..其實訂這條法..是有違憲之嫌...機車.汽車本來行的條件就要平等..哪有規定機車..讓汽車先行的道理..如是為安全著想..也是要限制汽車先停車..讓機車先左轉..反而是限制機車左轉...訂了機車2段式左轉..違規就罰錢..難道違規罰錢..也要砍執勤警察[有的警察是躲遠遠的執勤].執勤方法有檢討必要....交通法規有的不符時宜...確時要有全面檢討必要..
asd231 wrote:新聞有看,警察叫這位車主移車,已經開了五張罰單,車主並沒怎樣,只是說等我這根菸抽完就移,警察不爽又開第六張,幹嘛警察了不起是不是,這位警察也有錯,等他抽完菸移車會怎樣。 maxboss wrote:我只能說~~~凡事有因果不能只看結果有時要看一下起因 所以就砍人喔?大大好棒棒的邏輯這樣的思維是要笑死誰啊有錯就砍人耶,凡事有因果耶,原來這樣的果是會拿刀殺人喔怎麼等抽個煙?還等睡個午覺,或下個月出國回來再移如何?執法耶,你以為在喊芭樂拳喔
t3629655 wrote:警察應該罷工爭起開槍權,並有權不保護對警察不有善人士...(恕刪) 那法官呢?是否有權不保護對法官不友善人士?法官不信任度高達84.6%,這代表幾乎所有台灣的人民都對法官不友善,所以現在才會一堆恐龍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