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鎚人 wrote:解決問題的方式有很多種 ....裝設義肢應該比較便捷.如何用便捷的方式幫助需要幫助的人,不論人口比例佔有多少,政府民間一塊努力,這就是我想傳達的信念. 沒有一塊努力啊挺同的只為自己努力修民法不把多人成家與近親成婚的人放在眼裡是因為他們人數更少而歧視他們嗎?解決問題的方式有很多種 ?裝義肢比較便捷?為何左撇子多練練右手就不夠便捷?退一萬步我們目前設施的設計是"義肢 friendly"嗎?可曾把"用義肢者比較好使弄"定為設計準則?明明啥都沒做,就不用找一堆理由了為何左撇子的需求要大家努力沒左手、沒右手、沒雙手的就請他們自行裝義肢之後大家就沒事?閣下的理念很難懂啊
鐵鎚人 wrote:說得好.等你兒子長大鼓起勇氣向你坦承是個同性戀者,並且渴望結婚時,這句"放手吧"可以留著跟他說. 當然要說!難道跟兒子一起挺同性婚嗎?當你用自己想法代入別人,我也用我的想法代給你。你接受嗎?情感的訴求,各自有理。法律是普世價值,先衡量情理,再來立法。但執法的順序卻是法理情,因為立法前的情理都衡量過了。所以立法或修法,都需要審慎。目前對於婚姻平權的修法,出現的一堆問題,挺同者提不出解決方案,仍喊著要通過。立專法是最容易的方式,至少法界的阻力會少很多。但同志們拒絕,為什麼?怕被歧視。笑死人,如果有專法保障你們,還怕被歧視的話,修民法就不被歧視了?
不懂車的騎車狂 wrote:請問原住民特考算不算歧視??身心障礙保護法算不算歧視?? 婦女保障制度算不算??心裡有歧視,看什麼都是歧視,原來同性心裡老早就歧視自己。 幾霸分!若,專法能保障同志,但同志認為這是歧視。則,修了民法就不是歧視?民法也是因同志而修的唷。我也認為是心理偏差造成的「捨專法、修民法」。
hittaku0413 wrote:幾霸分!若,專法能保...(恕刪) 構想很好,但是實際上這個同運活動的本質並不是要保障同性戀成家的權利,所以專法的推動不只是遭受了反同運修法方的反對,還遭受了同運方本身的阻擋,因為如果僅是達到同性婚合法化的目的的話,後續的修法動作就沒有理由接下去完成。至於在下為何有此推論,請看2013年伴侶盟的訪談要婚姻平權,還是革命? ──當同性婚姻爭取合法擷取其中內文許秀雯(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指出,允許多元成家是毀家廢婚的一種方式,在政治上實作是要允許多元成家,改變家庭跟婚姻的意義,毀掉父權的婚姻、家庭。「如果很單純地談概念性的毀家廢婚,在政治上沒有支力點」,她認為,毀家廢婚派不是對立面,相同點大於相異點,最大的相異點在於,運動上正面擴大制度的包容力,而不是在理論面提倡毀家廢婚。選擇開放選擇,酷兒自由進入家庭、婚姻,可能就會改變家庭、婚姻的風貌,「有權利不去實行,與沒有權利是不一樣的」許秀雯說。可以推測,以「人權」為由的支持者和伴侶盟,不會考慮為同志量身打造一份法案,至今沒有,以後也不會;因為他們要的,只是破壞當前的制度,把它搞得面目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