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什麼南部啦 到苗栗勞基法就是放屁了啦我現在饅頭店工作 每天早上三點(值班的話早上一點)工作到中午作完為止是勞力工作喔 沒有勞健保 時薪110(老闆說出這數字時 還帶著很驕傲的表情)工作內容就是抬攪麵缸(很重 要兩男生抬 很傷背) 拉麵(有夾碎手的危險) 揉饅頭擀麵皮 包肉包 出爐(很燙 常常燙傷) 扛麵粉工作環境很差 老鼠蟑螂很多 抽菸的人也一堆 又熱又擠說饅頭很便宜 老闆賺不到錢?老闆每天在家睡覺 每天淨利2.3萬入袋 是每天喔!我也沒看他開過發票 公務人員也天天來買 我看都沒事啊我也是不得已才回家鄉的 要不我在台北過爽爽的就好了補充一下 每顆饅頭的成本 不到2元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