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放送頭】另一驚奇!毒品除罪化本週四將表決


nomi88 wrote:
政府擔心吸毒的人買...(恕刪)


幹蠢事也不是一天二天, 本朝上台後天天搞

一例一休, 後面又髮夾彎

廢核狂蓋火力補電力不但產生空污, 然後另外投資花錢準備消減空污? 這種政策邏輯天下第一


全台幾乎一縣一輕軌當前瞻玩財務梭哈


太多啦
Lightwave18 wrote:
你會不會倒因為果啊...(恕刪)

所以小孩殺人就沒罪?
不是也得少年監獄少年法庭。。。
有人說不治少年背後的那些人嗎?

把那些少年關起來判刑最少還有機會讓他們脫離那環境。。。
不然抓到後釋放?
繼續回去讓人利用?

小孩殺人跟大人殺人沒兩樣。。。
一樣都是殺人。。。
只是這社會對未成年心智未成熟的有特別規範。。。。

未滿十四歲。。。
保護管束、感化教育。。。

來源摸我

史上最冷血的兒童殺人犯來源摸我

成琳聽了哥哥的解釋,對於刑法的規定開始感興趣,馬上翻閱起六法全書。
成琳:「咦?刑法有規定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罰,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這是什麼意思?」

力弘:「因為國家認為這個年紀的人,心智發展還沒有完全成熟,所以在處罰上比較寬大。」

成琳:「哇,那我現在才13歲,不就可以為所欲為了?我想想…昨天小胖那臭小子欺負我,那我可以好好教訓教訓他了,反正不會被處罰。」

力弘:「省省吧!雖然刑法規定不罰,但是少年事件處理法可是專門處理少年犯罪的。少年事件處理法主要規定如何處理少年或兒童的犯罪事件,只要是12歲以上,未滿18歲的人就稱為『少年』,至於7歲以上,未滿12歲的人則稱為『兒童』。總而言之,只要是7歲以上,未滿18歲的人犯法,就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

成琳:「那7歲以下的呢?18歲以上的呢?」

力弘:「7歲以下的兒童因為不具有責任能力,所以不會被移送法辦,至於18歲以上的人,當然就如同成年人一樣的處理啊。」
來源摸我

其實杜特蒂9歲以上販毒入刑。。。
也只是加重而已。。。
以我國的架構來看。。。
他訂9歲以上來加重。。。
應該也是有研究過的。。。
包含他國內的國情。。。

去年6月底杜特蒂(Rodrigo Duterte)宣誓就職時,他的同黨也在眾議院提議將刑事責任年齡下限由15歲降至9歲,法案起草人之一的眾議院議員卡斯楚(Fredenil Castro)表示,他將力促在六個月內通過修法,雖然該案在參議院可能遭到反對,但因為參議院也有杜特蒂的人馬,應該還是能順利通過。

卡斯楚(Fredenil Castro)和另一名起草人、眾院議長阿爾瓦雷斯(Pantaleon Alvarez)表示,兒童在犯罪時知道他們可以因年紀小而逃避罪責,為避免這種情形,應該將刑法適用年齡降低。

去年12月杜特蒂在馬尼拉演說時也表示:「如果你問警察或其他執法人員,你就會知道我們製造出了『一整個世代的罪犯』,兒童已經成為毒販的跑腿、小偷和強暴犯,因此必須給他們一些教訓,教他們負責。」

然而支持者認為,降低刑法適用年齡能讓兒童為自身行為負責,並有效抑制毒販利用兒童犯罪,杜特蒂的首席法律顧問帕內洛(Salvador Panelo)表示,該案旨在避免罪犯吸收兒童,況且「只要不涉案,兒童就不會成為目標。」

警察總長全力支持

菲國警察總長德拉羅沙(Ronald dela Rosa)表示,警方「全力支持」。他說,由於刑法不及於兒童,販毒者往往利用兒童來犯罪,更強調他的說法千真萬確且有資料佐證。支持該立場的掃毒官員突馬斯(Cecilio Tomas)指控,在馬尼拉的貧民窟,兒童被毒販用來把風,有些兒童在10多歲時會先為毒販跑腿,接著再變成毒販或是吸毒者。
來源摸我
我想司法改革以後應該要加上一條

未成年人犯罪應該要讓未成年人進行審判,不能交給老人法官來判決

因為老人根本不懂年輕人,用老一輩的角度來判案,根本就是對年輕人的創意進行抹殺,還毀了年輕人寶貴的未來


至於未成年人要怎麼判決,可以請未成年代表,由各大高中選出代表,民主程序很重要

每個未成年人都可以參加旁聽,公開透明

由代表投票決定罪刑,多數決,多數勝利不會由一個法官訂生死



halachung wrote:
【司改放送頭】另一...(恕刪)
林文蔚提案認為,「由政府出資製造販賣」,「藥物公賣」,才能達到真正的減害及砍斷市場供應鏈的效果,價格統一透明品質好(哇咧OOXX),政府介入當藥頭原先市場上的製造和販賣者才會無利可圖,如此亦能顧好成癮者的健康,使之不成為社會邊緣人,並有效限縮藥物施用客群,並且設專區掌控施用處所。
...(恕刪)


簡單一問,我們要如何相信政府的管控能力?
除罪後毒品市場是放大還是縮小?
放大後的毒品市場你說無利可圖,怎麼可能!

halachung wrote:
【司改放送頭】另一...(恕刪)


台灣的現狀老是讓我想到龐貝城.

hhy933109032 wrote:
台灣的現狀老是讓我...(恕刪)


錯 是 索多瑪 天啊 我想移民

halachung wrote:
【司改放送頭】另一...(恕刪)


每次返台在機上都會廣播帶毒品會被判死刑
為什麼不直接判販毒死刑呢?
政府這樣做,是不是要搶「亞洲毒品中心」的頭銜,菲律賓都不想要,台灣卻一直想搶過來。
幻月冰靈 wrote:
林文蔚提案認為,「由政府出資製造販賣」,「藥物公賣」,才能達到真正的減害及砍斷市場供應鏈的效果,價格統一透明品質好,政府介入當藥頭原先市場上的製造和販賣者才會無利可圖,如此亦能顧好成癮者的健康,使之不成為社會邊緣人,並有效限縮藥物施用客群,並且設專區掌控施用處所。




美國DEA應該請他去當局長的

halachung wrote:
林文蔚提案認為,「由政府出資製造販賣」,「藥物公賣」


太好了!終於替生技業找到出海口了

還沒買股的,要快了!井噴了!

那位哥哥這次可要翻好幾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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