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很不乖欸 wrote:這種話真的無言...(恕刪)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8%8F%AF%E6%B0%91%E5%9C%8B%E6%AD%BB%E5%88%91%E5%88%B6%E5%BA%A6唯一死刑已在2006廢除,那跟馬簽啥兩公約沒關係,若還有唯一死刑的法條,法官也只能判死~只能說那時候把唯一死刑給改掉了~讓法官當好人了?
andra wrote:說真的,要不是馬簽了什麼兩公約,現在也沒有一堆什麼狗屁倒灶的判決出來了。就這一點,他真的是那些被害者家屬心中的歷史罪人。 沒簽也不會有綠的理他,有病就要吃藥,天天拜馬坦沒有療效的!
我能夠理解法官控醫疏失害妻亡 最高院創新解:台大須自證無過失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605/1133335/本案又不是法官的小孩被殺判死 泯滅天良 毫無人性免死 其情可憫 尚可教化洋洋灑灑一大本判決書 其實只要8個字是生是死 存乎法官大人的一心
hehe1015 wrote:https://zh...(恕刪) 當初改掉唯一死刑有一點就是怕犯罪者會更激進畢竟都要被判死了,那就真的在殺一、二個都沒差了即便法院判死,但依然要經過法務部簽過不同意就沒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