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美珠:加班費太高反使勞工失去賺錢機會


偉柏 wrote:
我只能說歡喜做、甘...(恕刪)





現在是天經地義



看,不過去
這個要不要去斷層一下呀?資金黨真不是叫假的,
飛翔的魚 wrote:
2017年12月04...(恕刪)
還記得最開始一例一修出來時這邊滿多人出來說想加班沒得加政府害他們賺不到加班費

算了,反正不管怎樣還有更多人從沒領過加班費
加班費多少也沒差了
加班費太高,企業換個方式計薪就好,反正加班費改成底薪除30天,再乘1.33、1.66就好,底薪就改成22k,反正薪資計算是由勞資協調,跟偉大的政府無關,走這法律漏洞政府官員無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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