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投真的通過了會怎樣?

A\/Tm wrote:
10, 14 同時通...(恕刪)
這個機率很小,因為這兩個本來就是對立。
如果同時通過,那只是代表這屆人民不行

A/Tm wrote:
10, 14 同時...(恕刪)


如果真的這麼發生了

會由立法院諸公來角力了

諸公擱置的話

兩年時間到依現行民法規定
A/Tm wrote:
10, 14 同時通過, 該怎辦? 既修民法又立專法? 雙重保障嗎??



法律有這個東東,叫做 母法 與 子法

目前看起來,民法一定叫做 母法

通過,民法有新的一章,這個簡單

另立專法 ... 法律用語,開始

另立專法,沒有規定說 這專法 不可以是 子法 啊

帥,立個 子法

大家要知道

目前「已經」很多 其他的 母法與子法

搞到 立法委員 "快要" 先瘋掉了



我確實是贊成

這兩個其實加進去

"快要" 瘋掉其實也不會變成 ' 真的 ' 瘋掉

那就加啊

立法委員 們 恨死我了
行至水窮處,與人云亦云。〔薪水是零元,還活得下去〕。
wei1234 wrote:
我比較想知道紀政提的...(恕刪)


妓正真他媽的草枝擺

ltelung wrote:
立委都說了是'諮詢...(恕刪)


公投法裡面可沒有說甚麼諮詢性公投這字眼,
既然是依據公投法達到門檻連署的公投,
政府就該依照公投法去回應..

不是自創一個 諮詢性公投的名詞就想蒙混
東奧正名

政府都表明了就算同意

還是會以中華台北參加

以此可知

其他公投案也是比照做法

投歸投 要怎做還是他們說的算

這不是投好玩的嗎?

意義在哪?
公投過了,
政府就要開始想想修法或配套方案,大約需要6個月想,
然後開始提案,又過了1年~~
法案過了,之後再來個1年緩衝期~~~
就目前為止, 公投只能算是"假議題".

過了, 只要政府不想做或不敢做, 照樣能有很多理由可以拖延.

就有點像是以往很大張旗鼓的i Voting 或是一些國發會的公民提案網頁一樣,

提案有門檻, 門檻過了還要有足夠的人附議, 覆議過了... 政府必須於三個月內回覆

但是打官腔虛應了事是常有的事.

以這次公投而言,

政府希望只推綠能, 那核能, 以核養綠 就算過了也是被搓掉.
政府間接鼓勵民間提案改用Taiwan參加國際體育賽事, 然後又出來喊頰說就算過了也趕不及2020...
反正都有很多藉口, 程序 可以推~ 拖~ 轉移目標.

本來實在不太想去領公投票, 因為根本沒什麼意義,
可是網路上一堆人在傳一些詭異的懶人包, 暗示或明示你要如何投...
搞到好像全民低能一樣, 連個投票都不能自己看完各提案人的論述, 要靠懶人包
弄到好像又覺得不去投一下會讓這些詭異的團體得逞...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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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法的精神就是讓人民作主直接民主,

結果還可以讓政府選擇性的決定,

這是甚麼狗屁公投法呢?

應該是公投結束後三個月需強制政府執行才是,

不然就跟過國發會的搞笑平台一樣,

虛應故事推脫一番,沒了,

Hans Cheng wrote:
政府希望只推綠能, 那核能, 以核養綠 就算過了也是被搓掉.


以核養綠是法律複決

如果過了是自動生效

政府能搓就有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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