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頭看看自己稍早的發文,我很後悔不管是缺乏篇幅還是我怠惰於說明,總之我只表達了自己想法中最尖銳以及情緒化的部分…(也的確是我的真實想法,我無意隱藏)這無法完整說明我的想法與邏輯,也不能怪網友誤解或是搞錯重點…斷章取義的人是我自己,因為懶跟衝動…謝謝大家的回覆,是我思慮欠周,這真的是一個教訓…一時的情緒讓我失去了一個跟網友良好互動、表達的機會,真的覺得後悔…
史前王八 wrote:回頭看看自己稍早的...(恕刪) 歷經這議題公投的結果,只是加深“正常人”天性的想法與意志,這很正常的。只不過你第一篇文章內容先對“正常人”做了攻擊,不是嗎?在水果報紙也是,只要反對,支持同性議題的人也是在做攻擊,對吧!如前面網友所言,大多數人不會反對你們相愛相處,但請不要瓦解人類數千年來所維持的框架,大自然有它億萬年的演進,這才是主流。還有上面提到的那些旗幟與照片,老實說...台灣人夠開化了,也認為同性戀是個議題,但是以這種丁字褲裸露來呈現你們的訴求,不覺得噁心嗎?同性戀沒什麼,但是麻煩行為舉止正常點好嗎?
史前王八 wrote:如果有同志朋友看到.我不會要你別難過.也不會要你加油因為我們是一樣的你難過我也難過.我也需要被加油...我們是一樣的我才不管你的性向是天生還是病我們是一樣的 我是人..但是我不會白天念經..晚上摸奶..我很誠實地表達..我並不喜歡同志..怎麼我表達自己的意志..被你說成是醜陋??同志愛怎麼搞..我無權干涉..但是我就是不喜歡他們阿..怎麼你也要來干涉我的想法呢??有本事叫政府趕快通過啦..不喜歡同志..被說成是醜陋..我也是醉了..
幾個想法:1. 這次的公投題目,哪邊有"歧視與否定"呢?這次不是在爭議「修民法或立專法」及「國中小的性平教育」而已嗎?2.天天禮拜六 wrote:是那些人提出公投出來讓同性戀被台灣人打臉的?...(恕刪) 幸福盟就算了,完全不懂為何同同自己會想要提那些「公投案」?無論從網路、實際生活各方面,「反同」的聲量非常明顯!這表示:社會上對這個"新潮"的觀念,「大多數人」還無法接受。→ 既然這樣怎麼可以去提「公投案」呢?你們怎麼會去提一個幾乎是「必敗」的議案呢?現在「立專法」可能是確定的方向了,不是嗎?當初如果不要提公投,反而「修民法」的希望比較大,我覺得是這樣。3.macacafly wrote:然後你會發現這些地區更可恥...(恕刪) 亞洲來講台灣已經是 pioneer 了再過幾個月,同婚的立法或修法就要通過了,還有什麼比這更快樂的?如此喜樂的寶島,還有什麼好棄嫌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