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瑜14年前撞死人判緩刑 「過失致死」判決書曝光


太魯閣Loser wrote:
陳其邁真君子...(恕刪)


韓國於重頭到尾沒打過GMY他爸

誰是真君子高下立判

這樣叫真君子.....呵呵

ASF9999 wrote:
吳音寧領250萬很...(恕刪)


你那麼氣

可以等兩年後

找人出來罷免他

他還沒上任

你就這麼不爽

可以搬離高雄

台南不遠也是綠色執政

heliboy wrote:
3. 應注意未注意, 就算是對方明顯違規, 可是你一定會被加上這條要負一部份責任. 比如有行人闖入高速公路上被撞死. 這條最被大家肚爛
...(恕刪)


這條現在還好了
看到很多判例都有時間太短無法反應所以無責的判決

heliboy wrote:
在臺灣長久以來有幾...(恕刪)


大陆也这样,没错啊,关键是这种事情...不会负刑事责任,我看居然判了半年,缓刑2年...........
xjf3300 wrote:
大陆也这样,没错啊,关键是这种事情...不会负刑事责任,我看居然判了半年,缓刑2年...........
...(恕刪)


因為他是支道
路權問題

刑法是對方的責任是對方的責任
你的責任是你的責任
不會抵消
这种对方主责的交通事故,为何还要负刑事任?台湾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在大陆好像是造成人员死亡的话,是负主要责任的才需要负刑事责任,同等责任或负次要责任的只需做民事赔偿。
莫災鞅 wrote:
因為他是支道路權問...(恕刪)


你看摩托车驾驶员无照驾驶....超速...后排没戴安全帽...

任何一条不违法,都避免此事故...

大陆判决这个人(摩托车驾驶员)起码5年....

至于汽车责任属于轻微责任,属于民事范围....保险公司赔偿就好...不过不可能判刑..

看来台湾没有大陆自由....
選都選完了..怕2020韓流再起....丟尼八弄黑他..
ASF9999 wrote:
吳音寧領250萬很...(恕刪)


過失致死就過失致死 哪裡來的過失殺人
請別故意誤導人好嗎
這樣很沒水準

mjh1021 wrote:
这种对方主责的交通...(恕刪)

台灣只要有人受傷,就有刑事責任(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
差別是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就是對方如果不告就沒事
過失致死是公訴罪,直接就上刑事法庭了

除非是完全沒有肇責,否則過失傷害是一定成立的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